中论讲解·第54课
我们正在抉择有实法为空性,现在讲到“破彼之能立”中的“破暂时缚解”。
“破暂时缚解”分三:一、破轮回之本体——观缚解品;二、破彼能立之因果——观业品;三、宣说趋入真如之方便——观我法品。其中第一部分已经宣讲完毕,今天开始讲第二部分“破彼能立之因果——观业品”。
◎ 为何观察业
对方认为:轮回是存在的,因为业存在的缘故;如果业不存在,来世成熟果报的道理就不合理,因果不虚也无法成立;既然能依的业因果存在,所依的轮回也必然存在。
关于什么是业,有部、经部、唯识宗做了不同的安立。有部宗认为,业是像债券一样的不失坏法,即一种乃至菩提果之间都不损坏的实有法;经部宗不承认业是色法,许是心法,认为业是第六意识不间断相续中隐藏的一种习气;唯识宗认为,业是众生阿赖耶上熏染的一种习气。关于业的各种观点,《入中论》当中也有宣讲,《中论》后面还会提及。
虽然在世俗中,以上各宗对业的安立方式都有合理之处,但在胜义中,业因果无有任何自性。佛经云:“何为圣者种性?彼等无业,亦无业之异熟”,意思是,圣者种性即“无业因”及“无业果”,获得究竟证悟的圣者,已经不在业和业的异熟范围内,或者说,圣者已经彻底通达了业和业的异熟不存在之理。
龙猛菩萨为了证明此理而宣说了本品。
辛二(破彼能立之因果——观业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壬一(以理证广说)分二:一、宣说业果自性成立之宗;二、对此进行观察而遮破。
癸一(宣说业果自性成立之宗)分二:一、业之安立;二、对此断除常断之理。
子一(业之安立)分四:一、宣说善业;二、宣说二种业;三、宣说三种业;四、宣说七种业。
科判“业之安立”主要讲了有部、经部、犊子部、正量部等各派对业的安立方法,尤其讲了有部和经部的观点,这些内道宗派都承许业的自性存在。印顺法师的《中观论颂讲记》里对此讲得也比较清楚。
我们学习《俱舍论》的时候,对第四品《分别业品》尤为重视,一方面因为业因果非常重要,另一方面,了解有部宗安立业果的方法也很有必要,因为一般来讲,名言观察时,有部宗的观点有非常可靠的证据。
◎ 深入闻思之必要
希望大家能对业的分类和各宗派安立业方面的差别有所了解,课后认真看一下相关讲义。喜欢看书、思维的人才能学好。有些人只在课堂上听一遍,就觉得自己什么都懂了,而当细究时,很多问题都是似懂非懂,这样粗浅地学不是很好,很难生起真正的定解。
藏传佛教的很多修行人,包括堪布堪姆们,闻思的时候都很深入,像刚才业自性成立的问题,他们都会进行详细观察,思维有部宗是怎样承认的、经部宗是怎样承许的……中观宗是怎样遮破的,对每个道理都会分辨得一清二楚,这样以后就不会产生任何怀疑。
当然,我本人学得很粗浅,说你们确实不好意思,就像乞丐给国王说财富一样,但我毕竟在上师身边待了近二十年,闻思修的经验还是有的,哪些方式对你们有利,哪些方式对你们无利也比较清楚。
其实,闻思时如果能深入进去,自然就会愿意了解各派观点;如果学得很浅,就会觉得了解这些没有必要。大家一定要学得细一点,遇到不懂的问题不要轻易放弃,这次不懂,下次再研究;下次不懂,再反复思考。有些道友在两三年中一直把不懂的问题放在心上,不断研究,查阅资料,这才是真正的学习态度!
丑一(宣说善业):
人能降伏心,利益于众生,
是名为慈善,二世果报种。
一个人若能降伏自心恶念,并利益其他众生,这就称为慈善之业,它是今生来世善妙果报的种子。
在名言当中,一个人如果“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即以正知正念调伏自心,不做任何恶业,行持一切善法,尤其以四摄、愿众生获得安乐的慈悲菩提心来利益一切众生,这就称为慈善之业,它是今生来世善妙果报的种子。
藏文译本把第一句中的“降伏心”译为“断除三门恶行”,并且前三句的译法与鸠摩罗什大师的翻译稍有不同,说的是,断除三门恶行、以四摄利益众生、发慈悲心,这三种行为叫做“善法”。鸠摩罗什大师所译的颂词是把“慈”和“善”结合在了一起,是说,降伏自心恶念,并利益其他众生,这就称为慈善之业。
藏文颂词中“善法”的含义比较明显,而汉文颂词中没提到“法”字,但“善”应该就是善法之意。麦彭仁波切的《中论释》里专门解释了法的含义。法有三种含义:一、受持自己的法相,比如,火有热性的法相;二、依靠法可以从恶趣中出离;三、依靠法可以出脱于六道轮回,从而获得解脱涅槃。
行持这些善法会有什么果报呢?“二世果报种”,会在自相续中种下善妙的种子,当种子因缘成熟时,就会成熟二世果报——今生自己的一切都会圆满,内心会获得自在;来世能够往生清净刹土。
如果反其道而行之,即三门趋入恶行、没有利益众生、以自私自利的心损害众生,这就是三个善法的违品——非法。
◎ 为何行善会得善果
有人可能会想,为什么断除三门恶行、发菩提心、行持善法会有乐果,而杀害众生不得乐果呢?
答曰:因为前者是得乐果之不共因的缘故,犹如由稻谷种子只能产生稻谷苗芽一样。名言中诸法都有自己特定的法相,比如,名言中水的法相永远是湿性,不可能时而变成干性,时而变成其他性;火的法相永远是热性,离开热性的火绝对不会有,这是名言的自然法则。同样,做善事永远具有让众生获得安乐的本性,而杀害众生永远无法得到乐果,也是一种自然法则。
如果你能把火是热性的原因讲出来,我们就告诉你善法永远得乐、恶法永远得苦的原因,但你不可能说出原因,只能说这是自然规律。既然如此,我们同样可以说,行善得乐、行恶得苦也是自然规律。事实上,只有佛陀才能把其中的原理讲出来,除此之外,谁也说不清楚。
◎ 对于本颂位置的分析
关于本颂的位置,《中论》各译本、注疏中有所不同。在藏文各版本中,比如麦彭仁波切的《中论释》、宗喀巴大师的《理证海》、全知果仁巴的《正见之光》、僧成论师的《中论注疏》中,此颂都是本品的第一个颂词。在鸠摩罗什大师翻译《中论》和青目论师的《中论》讲义——《青目释》里,此颂也放在开头。而有些印度论师的讲义却把这一颂放在本品第十颂的后面,比如,《显句论》就把此颂放在本品第十颂的位置;清辩论师的《般若灯论》虽然在长行文里讲了这一颂的内容,但也把它放在第十颂的后面。
关于这个问题,我也想不出原因。鸠摩罗什大师、藏地译师都是依靠梵文版《中论》翻译的,他们都把此颂放在开头,而真正解释龙猛菩萨究竟密意的月称论师和清辩论师却都把本颂放在了第十颂的后面。感觉好像也不是版本不同所致,因为其他地方都基本相同。
在研究经论的过程中,有时会出现这种情况。实在得不出结论时,只能说圣者们这样阐述是因为有必要吧。大家也可以思考一下这个问题。
◎ 在比较中加深理解
这次我宣讲《中论》不是特别快,所以参阅的注疏比较多,课上有时会阐述宗喀巴大师、果仁巴大师、月称论师等很多论师的观点。希望以后整理《中论》讲记的人,能把我说的各注疏的不同之处都记录下来。大家以后学的时候,能否具足这么多资料也不好说,因为藏传佛教的很多《中论》注疏以及《显句论》现在还没有汉文译本,大家想要参考比较困难。
当然,有时我参考得也不是很细,尤其身体特别不好时,备课确实会受影响,那时心里想的只是不断传承、不要停课、尽量坚持而已,除了正常解释以外,也讲不出什么,但有些时候,自己确实翻阅了一些注疏,所以你们整理时,把这些记录下来还是有必要的。
有的道友经常凭自己的喜好进行取舍,比如自己不喜欢辩论,整理时就会把辩论方面的内容全部删掉。以前堪布根霍仁波切就特别不喜欢辩论,他的讲义里基本没有辩论方面的内容,他讲麦彭仁波切的《澄清宝珠论》时,里面辩论方面的内容基本都没有宣讲,只在字面上做了一个简单解释。
有些人不喜欢辩论,不愿了解各宗派、各论师的观点,但有智慧、爱思考的人一般都很喜欢,尤其当他对一个问题百思不得其解时,若看到某位大徳也持这种观点并讲明了原因,便会豁然开朗,深得法味。
希望道友们不要把各派观点全部抛诸脑后,这种态度并不好。当然,整天耽执在字面上,一直研究这个宗派说什么,那个宗派说什么,丝毫不把所学与自相续结合,也不合理。学习中观应该行持中道,不能堕入两边。
丑二(宣说二种业):
大圣说二业,思与从思生。
是业别相中,种种分别说。
大圣者佛陀说业有两种:思业和思生业。这些业的差别之相,在其他经论中又有种种分别之说。
趋入真如法性的大圣者——圆满正等觉释迦牟尼佛,将业归纳为两种——思业与思生业。
我们学《俱舍论》时讲过什么是思业和思所作业。思业,是指与意识相应并能起动对境身语现行的心所,因此属于意业;思生业也叫思所作业,是指身业和语业,之所以叫思生业,是因为它们皆由思维所引发。
“是业别相中,种种分别说”,关于业的类别、法相、业与业之间的关系等问题,在其他有关经论,比如《俱舍论》《百业经》《三世因果差别经》当中有明确宣说,大家可以参阅。后面也会进行详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