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论讲解·第44课
今天继续宣讲“破人我之能依”——《观苦品》。人我有很多能依,其中之一就是痛苦。遮破了能依痛苦,也即遮破了所依人我。
上节课讲完了“破观待人我而作”的第一部分“自作不成立”,今天讲第二部分“他作不成立”。
卯二(他作不成立)分二:一、受者不成立而破;二、施者不成立而破。
“受者不成立”,是说接受痛苦者不成立,“受”是接受、领受之意;“施者不成立”,是说制造并施予痛苦者不成立,“施”是施予之意。
辰一(受者不成立而破):
若苦他人作,而与此人者。
若当离于苦,何有此人受?
如果认为痛苦是由他人造作后交与此人的,则不合理。因为,若离开了痛苦五蕴,哪里还有所谓的领受者呢?
对方认为痛苦应该是他作,比如,一个人今世造作善业来世转生到天界,他由于在人间也造过恶业,所以当天人时也会感受一些痛苦。也就是说,此人今生做人时造作、施予了痛苦,后世当天人时领受了痛苦。因为前世的人和后世的天人并非同一者,而是他体,所以说痛苦是他作。
此处用了前世人、后世天人的比喻来说明。月称论师的《显句论》,以及宗喀巴大师、果仁巴大师和麦彭仁波切的《中论》注疏都用了这一比喻。此喻应该有很甚深的密意。
龙猛菩萨驳曰:这种观点不合理,如果一个人在人间造作了苦,之后转生天人领受了此苦,那么在痛苦施予之时,不具痛苦的一个天人补特伽罗就应该已经存在,因为人和天人同时存在,才会有所谓的施予,但离开痛苦五蕴的天人怎么可能存在呢?根本找不到,所以这种说法不合理。
另外,从人我的角度观察,天人也不可能存在,因为天人只是五蕴的一种假合。前面我们以五相推理已经观察过,无论在五蕴聚合(一体)当中,还是在五蕴聚合之外(他体),所谓的天人都了不可得,如同石女儿一般。这里已牵涉到了人无我方面,关键要推出领受者不成立,科判说得很清楚。
当然,名言中这种说法是可以成立的,比如,此生当人时造了恶业,后世当天人时就会感受恶业带来的痛苦,或者做人时造了杀业,后来堕到饿鬼中感受这些痛苦。此生的人是施苦者,后世的天人或饿鬼是受苦者。很多佛教徒也经常说:“我生活很不顺,屡受挫折,肯定是前世造过什么恶业”“我的病怎么治也好不了,这应该是我前世杀生的果报”“有些人短命多病,他们以前肯定杀害过众生”……
虽然名言中这些说法可以成立,但如果认为胜义中真正存在一个自性的他众,首先造了自性的苦,然后把此苦送给了自己的下一世——天人或饿鬼,则根本不合理,因为后世的领受者——天人不成立之故,总而言之可以这样说。
辰二(施者不成立而破):
对方辩驳说:虽然领受者天人不能成立,但此生造苦、施苦之人应该成立。
但这种说法也不合理,如颂云:
苦若彼人作,持与此人者。
离苦何有人,而能授于此?
如果说痛苦五蕴是他人造作之后送与此人的,也不合理,因为离开了五蕴痛苦,哪里有人能把痛苦授与此人呢?
为什么说造苦、施苦者不存在呢?遮破方法与刚才破领受痛苦者基本一样。除开具有痛苦自性的五蕴假合以外,创造痛苦的真正补特伽罗之本体不可能成立。这样怎么会有施予者呢?《显句论》中有一个很好的教证:“若能施所施之补特伽罗二者,不可存于所施之五蕴抑或痛苦之外,则‘该痛苦乃自他体之补特伽罗所作’之说又焉能安立?因于痛苦之外,他体之作者补特伽罗不可成立故。”
虽然在如梦如幻的名言中可以说,我前世造过的什么恶业使我今生感受了什么痛苦,但胜义观察时,所谓的施苦者完全了不可得。
用第八品《观作作者品》的推理也可推出施者(作者)不成立。怎样推呢?定、不定、定不定二俱的作者都无法作任何作业。由此可知,作者(造苦、施苦者)不能成立。
总之,从五蕴聚合的角度,或者从作者作业的角度观察,所谓的施者补特伽罗之本体不能成立。因此,对方说此生人造了痛苦,之后施予来世天人的说法不合理。
寅三(自作不成立他作更不成立)分二:一、观待人我不成立;二、观待蕴而不成立。
卯一(观待人我不成立):
前面已经观察过,从人我的角度讲,痛苦自作不能成立,因为一方面自己对自己起作用相违,另一方面作者自身不能成立。既然自作不成立,他作更不成立。下面就具体讲述这个道理。
自作若不成,云何彼作苦?
若彼人作苦,即亦名自作。
自作痛苦如果不成立,又如何成立他作痛苦呢?如果承许他人作了痛苦,归根结底,还是名为自己作了痛苦。
观待自己叫自作,观待他人叫他作。自作成立的情况下才会有他作,否则他作就不可能成立。比如,修路工人观待其自身的修路行为都不成立,那么观待别人而言,修路工人他修路的行为又如何成立呢?又如,如果慈氏的衣服是由近藏做的,那么这件衣服首先必须建立在近藏自己制作的基础之上。如果近藏没有做衣服,那么观待慈氏而言,近藏的他作就不可能成立。
同理,如果人自己造作痛苦之前提都不能成立,那么天人的该痛苦又怎么可能由人来造作(他作)呢?绝不可能创造出来!
“若彼人作苦,即亦名自作。”如果承许他人作了痛苦,归根结底,还是名为自己作了痛苦。为什么呢?因为他作从其自身的角度讲,还是自己造作。所以,如果存在一个他作痛苦,那么从其自身而言,也叫自作。由此可见,他作痛苦根本不成立。这种观察方式比较简单,是从人我的角度破。
总之,任何一个痛苦不可能自作和他作。前面从五蕴、人我两个角度观察过,所谓的自作痛苦不能成立。如果自作痛苦不成立,他作痛苦也不可能成立,因为自作、他作互相观待,一者不存在,另一者也不可能存在,就像如果没有自己,观待自己的别人也不会有;没有这边,观待这边的那边也不会存在一样。
反过来讲,如果世上真有一个他作痛苦,肯定也会有自作痛苦,但因为他作痛苦不成立的缘故,与之观待的自作痛苦也不能成立。比如,我请裁缝做衣服,观待我而言,衣服是他作,观待裁缝自己,衣服则是自作;如果裁缝没给我做衣服,即他作不成立,那么观待裁缝的自作也不可能有。
总而言之,自作不成立的缘故,他作不能成立;他作不成立的缘故,自作也不能成立。从文字上看好像非常简单,但推的方式大家一定要明白。以上“自作不成立他作更不成立”的第一部分“观待人我不成立”已经讲完了,下面是第二部分“观待蕴而不成立”。
卯二(观待蕴而不成立):
从科判上看,前一颂是从补特伽罗人我的角度分析自作不成立,故他作不成立,此颂主要从蕴的角度分析。
苦不名自作,法不自作法。
彼无有自体,何有彼作苦?
五蕴不是自作,因为法(苦法)不能自己造作自己;他体之五蕴没有自性,又如何能成立他作苦呢?
对方认为:痛苦是由补特伽罗制造的,而痛苦与补特伽罗并非他体,因此,痛苦应该是由痛苦五蕴自己造作的。
驳曰:苦蕴不可能自己造作自己的本体,因为自己对自己起作用相违之故。前面再三讲过,自己对自己起作用违背了万法的规律,如果火能自己燃烧自己,太阳能自己照亮自己,黑暗能自己遮蔽自己,就会有能作、所作成为一体等很多过失。因此,苦蕴不能自己对自己起作用。
对方狡辩说:如果痛苦自己无法造作自己,那就应该承许他作。
驳曰:刚才已经观察过,五蕴自作不能成立,既然自作不成立,观待自作的五蕴他作怎么可能成立呢?不可能成立。
麦彭仁波切的《中论释》认为,颂词第一句“苦不名自作”是说,痛苦不是由自他的补特伽罗自作的;第二句“法不自作法”意思是,痛苦不是由痛苦五蕴自作的;后两句则是破斥他作的观点。(这与佛护论师对此颂的解释完全一样。从印度佛教历史看,龙菩提和佛护论师都在龙猛菩萨面前亲自听过中观教义。)
《中论释》这一颂词的科判与我们安立的科判有点不同,我们是按照果仁巴大师的观点从蕴的角度破。
◎ 对治痛苦的方法
人的一生当中会遇到各种苦难,当依靠五蕴假合之身产生痛苦时,世间人很难从容面对。我们作为修行人,在遇到痛苦时,不应再像世人那样束手无策,而要运用各种方法进行对治。
比如,可以运用刚才的方法对苦详详细细分析:我现在的痛苦,是痛苦自己作的?还是他法作的?痛苦不可能自己造作自己,因为无论从身体还是心相续的里里外外去寻找,所谓的痛苦都不存在,即使存在,痛苦自己造作自己也不可能。如果自作不成立,观待自作的他作也不可能有,共作和无因作更不能成立。由此可见,痛苦从未真正产生过。
也可以运用密宗的方法观察:正在痛苦的时候,观察苦的本体、颜色、形状、来龙去脉是什么样?观察之后就会知道,痛苦就像空中的彩虹一般虚幻不实,来无影去无踪。密宗有很多这方面的殊胜窍诀。那天讲《大圆满心性休息大车疏》的时候给大家介绍过,这里不再重复了。
那天有位道友对我说:“我本想待在学院,但有个痛苦一直折磨着我,现在实在没办法,只能离开……”对于他的话,一方面我也理解,当众生业力已经成熟,在迷乱的显现面前,想依靠理论对治确实有点困难,但另一方面,如果他能静下心来,仔细观察自己所经历的身苦,心苦等到底从何处来的?有无外面的一些因缘?是自作还是他作?最后就会知道,痛苦其实根本不存在,如同石女儿一般,这样它怎么会折磨自己呢?
◎ 能否除苦,修不修是关键
我们作为修行人,学了中观和密法之后,就不应总说自己很痛苦、痛苦天天折磨自己这样的话。我们已经听了那么殊胜的大圆满本来清净法以及甚深的中观理,如果一点不运用,自相续的实执和痛苦没有丝毫损减,不仅自己会感到不好意思,别人听起来也会觉得有点奇怪。
这时需要认真反思一下,自己到底是怎么学的《中论·观苦品》?如果学了很多法,却一点没有打破自己的实执,怎么能叫修行人?怎么能说自己听闻了中观、听闻了大圆满本来清净呢?
所以,最关键的问题就是学法之后修不修。如果理论上懂得之后,能够经常串习,自相续的痛苦必定会逐渐断除。全知麦彭仁波切说过:痛苦是有为法,肯定可以打破,只要我们将痛苦的因缘一一遮破,它就失去了衍生之地。希望大家在遇到痛苦时能坚强一些,不要像大势已去,一切都无法挽回了一般。
当然,虽然我在理论上会说,但自己真正受苦时,也不一定能完全转为道用。但有时又感觉自己还可以,经常觉得生病也挺好,因为每生一次大病,就能完成一件大事。第一次身体不好时,在治疗期间翻译了《释迦牟尼佛广传·白莲花论》;第二次住院时,翻译了《大圆满心性休息大车疏》。每当出现较大违缘的时候,自己也能欢喜接受,在此过程中,并没认为自己彻底失败了,已经走投无路了。
希望道友们,一方面要明白遇到痛苦很正常,轮回的本性即是苦。正如《中观四百论》所讲:“世人皆求乐,乐者实难得,故于此众生,众苦如随逐。”意思是,世人皆寻求安乐,然而安乐非常难得,而且此求乐之行反会成为苦因,所以于逐乐众生,众多痛苦如同影子一样随逐不舍。另一方面也要知道,虽然痛苦人人都会有,但作为修行人,遇到痛苦时,运用所学完全可以对治。对治之后痛苦不可能不损减,只不过自己不会运用、不去运用罢了,关键就在这两点上。
丑二(破自他共作):
对方认为,虽然痛苦由自体或者他体分别各自而作不合理,但由两者共同聚集而作应该是合理的。但这种想法更不成立,如颂云:
若彼此苦成,应有共作苦。
如果自作和他作苦蕴分别成立,则应该有共作苦蕴,但这是不可能的。
颂词没有直接讲原因,但刚才已经分析过,自作痛苦和他作痛苦在各自分开的情况下,无论从五蕴,还是从人我角度观察,都不能成立,既然如此,共作更不可能有。如果成立,已经将自生和他生两种过失集于一身了。
对方辩驳说:共生应该可以成立,就像虽然在各个零件上,都不成立马车,但各个零件汇集在一起,马车却能成立。所以,汇集而作的观点是成立的。
中观宗驳曰:你们认为零件汇集之后,马车就会有实质性的本体,然而,这样观待而成立的法不可能具有自性。就像如果每一个人都没有杀生,则“其中的两个人共同杀生”的说法也不能成立;如果两人分开时各自都没有修路,他们合在一起也不会修路。
共生是裸体外道的观点,此观点根本经不起观察,因为如果自生、他生都不成立,共生很容易就被遮破。《入中论》里有一个破共生的颂词:“计从共生亦非理,俱犯已说众过故。此非世间非真实,各生未成况共生。”
丑三(破无因作):
此彼尚无作,何况无因作?
如果痛苦自作、他作、共作尚且不成立,即所有痛苦的能作因完全找不到,那何况无因作呢?更不会有。
顺世外道和有些世间人认为一切都是无因生。如果痛苦可以无因生,世上解除痛苦的因就不可能找到。为什么?
因为如果是无因作,万法就会恒时存在或者恒时无有,这样痛苦也会恒时存在,不随因缘而生,也不随因缘而灭。但这一点连世间人也不会承认,因为他们总是想尽一切办法远离痛苦、获得安乐。比如,人们为了不饿肚子会购买各种食物;为了远离贫穷会努力积累财产等等,如果饥饿、贫穷的痛苦都是无因生,那买再多的食品、积累再多的财产也解除不了任何痛苦,但谁会这样承认呢?
再者,承许无因生也与现量相违。如果万法无因生,在严寒的冬天,山间也可以盛开鲜花;在酷热的夏天,大地也可以覆盖冰雪了。但这显然不可能,因为鲜花和冰雪是由气候等各方面因缘具足后才能产生,并非无因。虽然顺世外道嘴上说无因,但眼前明明能现量见到因缘生的各种现象,对此他们也无法否认。
所以真正观察时,无因生的观点无法立足,于名言量和胜义量都有诸多妨害。
壬二(以此理类推他法):
非但说于苦,四种义不成。
一切外万物,四义亦不成。
不但众生的痛苦五蕴以自作、他作、共作、无因作四种义不成立,而且内外的一切万法以此四义也不成立。
四种义,即自作、他作、共作、无因作。不但痛苦五蕴以这四义不成立,痛苦以外的其他感受——乐、等舍等,以及外器世间的瓶子、柱子、山河大地乃至虚空等一切万法,皆可通过四义来观察。如果成立,必然是自作、他作、共作或无因作中的一种,但观察之后四义都不成立。由此可知,一切万法无有产生,皆为空性。
破四边生的推理非常尖锐,就像金刚能将万物击为碎屑一样,它也能将一切执著摧毁无余,没有一法经得起观察。破四边生的理论称为金刚屑因的原因即在于此。
◎ 缘起生是最合理之生
有人可能会问,既然四生都不成立,那万法是如何产生的呢?
《显句论》里引用了一个佛经教证说:“痛苦之自生,他生及共生,无因生之说,汝云乃缘起。”意思是,在整个世间,有些人说痛苦是自生,有些说他生,有些说共生,有些说无因生,但这些都不合理。那什么才合理呢?“汝云乃缘起”,“汝”是指释迦牟尼佛,佛陀所说的“缘起生”才是世间最合理的观点。此教证一方面揭示了缘起生这一真理,另一方面也是对释迦牟尼佛的赞叹。
因为四边都不可生,所以一切显现都是如幻般以缘起而存在。缘起有胜义缘起和世俗缘起。胜义缘起,是指一切诸法不生不灭;名言缘起,是指一切诸法在名言中如幻如梦地存在,而实际也不离胜义。
辛二(以教证总结):
清辩论师的著疏里引用了《般若波罗蜜经》的教证:“佛告极勇猛菩萨言:‘善男子,色非苦非乐,如是受想行识非苦非乐,若色受想行识非苦非乐,是名般若波罗蜜。’”以此讲了色法为主的所有五蕴苦乐不成立的道理。
《等持王经》云:“世俗佛说法,有为无为法,胜义无我所,诸众相如是。”意思是,世俗当中佛陀已经说了有为法和无为法,但在胜义当中,我和我所皆不存在,一切众生的法相也是如此。
《梵王请问经》云:“云何名圣谛?若苦若集,若灭若道,不名圣谛。彼苦等不起,乃名圣谛。”意思是,苦集灭道皆不起就叫做圣谛,这主要宣讲了苦谛和集谛等不存在的道理。苦集灭道存在,叫做轮回法;苦集灭道不存在,是涅槃法,即清净圣谛。
《维摩诘经》云:“五受阴洞达空无所起,是苦义。”
无论是《梵王请问经》《等持王经》,还是《般若经》,里面都着重宣说了痛苦不存在的道理。
◎ 通达空性,人生无忧
希望大家在学完本品之后,能依靠教证和理证再三观察自己的相续。以前我们在生活或修行中遇到困难时就会痛苦不已,现在通过理证观察,无论从自作、他作等哪方面观察,痛苦的本体都了不可得。正如刚才《等持王经》的教证所说,虽然在世俗中佛陀宣说了有为法和无为法,妙转了法轮,但在胜义中,我、我所,乃至一切众生的法相皆不存在。
世俗毕竟是假的,就像演员在舞台上表演,无论他当时的表情多么逼真,都只是假装的。当他扮演一只老虎时,他自身是否具有老虎的实质呢?根本没有。所谓的世俗法,也可以如此理解。
世间人因为不知此理,对很多事都特别执著,遇到了一点点挫折,就沮丧不已;得到了一点点名声,就喜不自胜,认为这些都真实存在。与之交流时,他们关心的大多都是你有没有名声、地位、一个月赚多少钱。如果你在这些方面还不错,他们就认为谈话比较有意义;如果你什么都没有,他们就认为是在浪费时间。他们之所以产生这些分别执著,就是因为不知道轮回虚妄不实的本性。
很多修行人因为通达了空性,所以在人生路上无论遇到什么痛苦或快乐,都能坦然面对。我们现在虽然尚未证悟空性,但从理论上,从观察的角度讲,已经通达了部分内容,这样对万法的实执应该就会明显减轻。
《中观根本慧论》之第十二观苦品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