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讲解·第156课
下面继续讲《俱舍论》当中的第八品——禅定。总的来讲,禅定分净定、染污定、无漏定,前面已经讲了殊胜超越定的修法——远加行、近加行以及最后达到成就的正行,今天从所依身、所缘和断除烦恼三个方面来讲它们的差别。
丙五、法之差别:
静虑无色依自下,非上下者无必要,
唯生有顶之圣者,现前无所有尽漏。
四静虑和无色定的正行,如果与世间等至的善法无贪等相应,就称之为净定。如果被无漏智慧所摄持,就叫做无漏定;如果贪执自己的正行,就叫染污定。不管哪一种禅定,均为四禅、四无色定所摄,它们可以依靠自地现前,因为在因地时已经修持过;也可以依靠下地现前,分为两种情况。
“非上下者无必要”,并不是到了上地以后再现前下地禅定,比如自己的身份是第二禅,现前第一禅的境界没有任何必要,因为从定的角度来讲,第二禅的定更殊胜,没必要现前下地比较低劣的定。“唯生有顶之圣者,现前无所有尽漏”,有顶的不来圣者有特殊的现前,什么特殊的现前呢?因为有顶自地没有无漏定,只有依靠下地无所有处的无漏定,才可以灭尽上面有顶的一切有漏法,因此下地的定可以在上地现前。这种是特殊的情况。
若问:那么此等定必然以上地所依现前吗?
并不是,静虑与无色定以自地与下地的所依现前。依靠自地现前,比如因地已经修成一禅,在自地依靠自地的所依身而现前一禅境界和功德;依靠下地现前,比如依靠欲界的所依身而现前上地第一禅的境界。
上地并不是如此,因为自地有殊胜定而无需下劣之故。此处主要从定的角度来讲。如果从根识角度来讲,二禅以上没有根识,需要依靠下地根识现前取境,这种现象是有的,所以,从根识角度并未否认所有功德都不依下地。这是就一般情况来说的。
特殊情况:不来圣者转生到有顶之后,此时若要现前涅槃,也即获得阿罗汉果的话,因为有顶自地无有无漏道,需要现前无所有处的无漏道才能灭尽有顶的一切漏法。无所有处可以通过无漏道断除有顶最细微的所断,它具备这种特殊的能力。这是针对有顶的特殊情况而言,需要依靠有顶的所依身现前下地无所有处的无漏定,而断除有顶的一切有漏法,因为以上再没有殊胜定了。一般来讲,其他四禅四无色界当中,上地的所依身现前下地定的情况是不存在的。
下面主要分析净定、无漏定和染污定的所缘对境。
有爱缘于自地蕴,净无漏定缘一切,
无色正行善行境,非为有漏之下地,
以无漏断诸烦恼,未至净定亦复然。
“有爱”指有染污的禅定,它缘什么呢?缘于自地的蕴,上地、下地以及无漏定都不缘,只缘自己的蕴界——包括蕴在内的有为法。净定和无漏定不仅缘自地五蕴,而且上地和下地的有为无为所有法,都可以成为它们的所缘对境,并不是始终缘一切法,而是可以不同程度地缘一切法。无色界的净定、无漏定的对境不是有漏的下地。
三种定所断除的烦恼分别是哪些呢?无漏定可以断除一切烦恼。染定不能断除烦恼,其本身已经为烦恼所染;净定一般指正行,也不能断烦恼。颂词当中未提及净定和染污定,原因就是此二定不能断烦恼。那还有谁可以断烦恼呢?属于净定的未至定也可以断烦恼。
此等定的所缘是什么呢?“有爱”也就是与味著相应的所有定,它们只缘各自地的有漏之蕴,比如在一禅当中,自认为一禅的蕴如何如何殊胜而生起烦恼;它不会缘下地,因为已经远离了下地之贪;也不缘上地,由于中断了异地之爱的缘故,一禅不可能缘二禅等上地生贪爱,因为这种爱隔地以后不能起现;也不缘无漏。所以一般来讲,染污定只将自地蕴作为所缘。
比如人会将同类人作为对境,于自相续生起傲慢心、嫉妒心,《萨迦格言》中说:人在受到损害时也是来自于同类人的损害。所以,不管相貌还是穿着,对任何一方面生起傲慢心和嫉妒心,都是在同类人中才能生起,缘其他不同类的如牦牛等,不会生烦恼。另外因为无法与天人相比,也不一定生烦恼。所以染污定只缘自地蕴生烦恼;异地爱已经中断了,不能缘上地;又不缘无漏,否则就不是染污定而成为善法了。
善妙净定与无漏定的所缘境如应可以是一切有为与无为法。“如应”即不同程度地可以缘,因为禅定的心就像眼睛看色法一样,并不是灭尽一切色的相。所以此二定可以缘上地至下地之间的一切有为法和无为法。
一切无色界正行净定与无漏定的行境不是有漏的下地,而是自地与上地如应的有漏无漏以及下地无漏类智方面的一切道。
无色界正行净定与无漏定可以缘下地无漏类智方面的道,法智是不能缘的。
一切无色界正行净定与无漏定的行境不是有漏的下地,而是自地和上地。自地的话,当然净定和无漏定自己可以不同程度地缘。净定和无漏定有缘上地的情况,因为它们可以缘一切善妙的功德。一般而言,净定和无漏定不缘下地,但下地的无漏类智可以成为它们的所缘对境。
以上已经讲了所缘的差别,下面讲断除烦恼的差别。
那么,以三种定中何者断除烦恼呢?以正行无漏定断所有烦恼,不是以正行净定断除烦恼,为什么?一方面,已经从下地离开贪欲——未离开贪欲的话,不要说正行,未至定都得不到。另一方面,是增上自地之爱,比如第一禅的贪爱,正行是没办法断的,因为第一禅的烦恼,一定要第二禅的未至定才能断除,它只不过是增上,除增上以外无法断除。上地较其更为超胜,也不可能断除烦恼,比如以一禅正行断除二禅烦恼,这是根本不可能的。
下地不能断,因为未至定已经将烦恼断完了,比如一禅未至定可以缘欲界烦恼的粗相并断除烦恼,断除烦恼的责任主要是未至定……正行整天“睡懒觉”就可以了。自地和上地也不能断。
既然净定尚且不能断烦恼,那么染定不能断烦恼就更不言而喻了,染污定自身就是具烦恼的,所以肯定不行。
以未至净定也能断烦恼,因为它是能离下地贪欲之道,每一个未至定都可以直接断除下地的烦恼。
所以这里断除烦恼的话,只有无漏定和未至定可以,其他的染定和净定都不能断除烦恼。
下面分析未至定和殊胜正禅,以及按寻伺分类等持。按照麦彭仁波切的科判,这几个合在一起分析,下面开始讲禅定的功德。这里与麦彭仁波切的科判有点不相同。
乙二、未至定:
彼等八种未至定,体净非乐非苦受。
初未至定亦有圣,有者说为具三种。
唐玄奘将未至定翻译成近分定,所以这里有两种名称。未至定的本体是净定,属于非乐非苦的舍受。最初的未至定也有无漏定。这里的“初未至定亦有圣”,就是一禅未至定,它也有无漏的部分,但其他的未至定是没有的。有些论师认为:未至定的本体具足净定、染污定、无漏定三种。
既然说“未至净定亦复然”,那么未至定有多少种呢?入此等正行的未至定有八种。
四禅四无色定,每一个未真正进入正行的阶段——断除下一地烦恼的禅定阶段,称之为未至定。所以,未至定有八种。它的本体是净定,从断除烦恼的角度,可以说是清净的禅定,它不是染定,能够远离下地贪欲之道的缘故。
它属于什么受呢?与非苦非乐之舍受相应,原因是需要以难道精进而引出。未至定不像正行,在正禅的时候,该断的贪等烦恼已经全部断完了,而未至定需要去断除烦恼,所以需要以精进引发。一禅未至定也具有圣者无漏定,也具有断除上地烦恼的能力,因为与其他未至定相比,此心更为敏锐、明了。一般来说,所有禅定当中,第一禅的未至定和四禅很容易现前圣者的无漏功德。
“有者”指欲贤论师,他认为:初未至定也有染定,因为与正行相竞争。当然初未至定具有无漏定和净定是公认的,但在初未至定的时候,如果与正行有一些竞争,则会有三种——净定、无漏定与染定。
第一禅分未至定、初禅和殊胜正禅三种,下面讲殊胜正禅。
乙三、殊胜定:
无寻殊胜之静虑,具三舍果大梵天。
若问:那么,一禅的殊胜正行是指什么呢?无寻唯伺的静虑正行即殊胜禅,它有无漏定、净定与染定三种,与既不是乐受也不是苦受的舍受相应,因为是勤修之道。殊胜禅的果是大梵天——色界十七天中的第三处大梵天。一般来讲,转生大梵天的因是修持四无量心,这是从满业角度来讲的。此处从引业的角度来讲,因为修持殊胜正禅而转生于大梵天界中。
乙四(等持之分类)分四:一、以界而分类;二、以道而分类;三、以出离道而分类;四、以作用而分类。
丙一、以界而分类:
胜禅以下有寻伺,中定唯伺上无二。
殊胜正禅以下有寻伺。“中定”是指殊胜正禅,唯有伺已经具足,寻是没有的。“上无二”,“上”指殊胜正禅以上,第二禅、三禅、四禅,及无色界空无边处直到最后有顶之间,“无二”——寻和伺都没有。
若问:经中说:“有寻有伺之等持、无寻唯伺之等持、无寻无伺之等持。”它们分别指什么呢?殊胜禅以下一禅未至定与粗分正禅是有寻有伺之等持;殊胜禅,也叫中间静虑或者中定,是无寻唯伺之等持;殊胜正禅以上的二禅、三禅等,寻、伺二者全部无有。
按照麦彭仁波切的科判,以下开始讲禅定的功德,比如三解脱门等,此处则以道的分类来作宣讲。
丙二、以道而分类:
无相等持灭谛四,空性无我入空性,
无愿彼外余谛相,善中无漏三脱门。
佛经中讲到,无漏的空性、无相、无愿三种等持,即为三解脱门。苦集灭道每一谛皆有四种行相,共有十六行相。无相等持,与灭谛四行相相应。空性等持,与苦谛里的二行相——无我、空性相应。无愿等持,与十种行相——苦谛的无常、苦二行相,以及道谛、集谛各自所摄的四行相相应。这些等持都有净定和无漏定的部分,其中无漏定的部分称为三解脱门。
若问:经中说“空性、无相、无愿之等持”,分别是指什么呢?
一般“相”就是色声香味触、男女以及有为法的生住灭三种相,这叫做十相,十相灭尽称为无相。无相之等持,此十相全部不缘而缘取灭谛四行相。
有些人问:既然五境可以说为相,五根为什么不叫相呢?答:因为根由相续所摄,一定要以众生作为对境来讲,比如眼根、鼻根由自己相续所摄。
又说:男女不也是相续所摄吗?既然五根由相续所摄而不叫做相,这样一来,男女也不叫做相了。答:男女并不是从根来分,而是从相来分的。
蒋扬洛德旺波在《注释》里并未提出十相。他说什么叫做无相等持呢?无相之等持即与灭谛四行相相应的等持;空性之等持是与缘近取蕴而趋入苦谛中的无我、空性二行相相应的等持;无愿之等持是除前六行相以外其余的十行相,因为前六行相不是厌离和舍弃的,而此十行相是厌离的,也是趋入无余涅槃时所舍弃之道,所以非为所愿。
此三等持均以世间与出世间的差别而成为净定与无漏定,也就是说,世间法方面的等持叫做净定;出世间所摄持的则叫做无漏定。
地:净定与无漏定次第依于静虑六地、四无色与欲界此十一地以及无漏九地。
这三种无漏是解脱之因、趋入解脱之门,因而经中称之为三解脱门。《现观庄严论》中按照大乘观点对三解脱门作了解释,这里则是根据小乘观点来解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