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子行释讲解·第20课
2022年5月12日
己二(后得恶缘转为道用)分四:一、四种不欲转为道用;二、两种难忍转为道用;三、兴衰转为道用;四、贪嗔转为道用。
这些都是甚深的窍诀。前面讲的自他交换对初学者来讲也许比较遥远,但此科判下所说的内容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对此我们应该加以实修。
庚一(四种不欲转为道用)分四:一、未得利养转为道用;二、痛苦转为道用;三、恶名转为道用;四、诽谤转为道用。
辛一、未得利养(遭受损害)转为道用:
何人以大贪欲心,夺或令夺我诸财,
自身受用三世善,回向于他佛子行。
任何众生如果被强烈的贪欲所牵,即使自己抢夺或唆使别人夺取我所有的财产受用,我对他非但不能怀有嗔恨的心态,以牙还牙进行报复,反而应以饶益他的意乐,将自己珍爱的身体、受用、三时善根等所有的一切回向给这位作害者,这就是一切佛子将未得利养(受害)转为道用的行为。
将损害转为道用确实比较难。如果有人把我的衣服、金钱、房子等所有财物全部夺走,我不但不恨他,还把自己的身体、受用、善根全部回向给他——这是非常伟大的大乘精神,对凡夫来说很难做到,但我们毕竟是学习大乘佛法的修行人,在这方面还应多加努力。
如《入行论》中云:“吾利终须舍,诸罪则久留。宁今速死殁,不愿邪命活,苟安纵久住,终必遭死苦。”
我的这些利养终究是要舍弃的,但为它造下的业则会如影随形,所以我宁可死去,也不愿以邪命养活而住于世间。
“吾唯求解脱,无需利敬缚,于解束缚者,何故反生嗔?如我欲趣苦,然蒙佛加被,闭门不放行,云何反嗔彼?”
《开启修心门扉》里说,仲敦巴尊者经常念这个偈颂的前两句:我是寻求解脱者,不需要名闻利养来束缚自己。
作为未断烦恼的凡夫,本来我们会因享用利养而趋入地狱、饿鬼、旁生等恶趣,但如今依靠佛陀的加持,这些利养全被抢走了,为什么反而心生嗔恨呢?——当自己的财物被别人抢走或偷走时,我们应该这样想。
意思是说,由于利养恭敬是诸多罪过的根源,因而得到利养恭敬也不应兴高采烈,而有人对利养恭敬等作障碍,抢夺财物等自然令心的束缚得以解脱,恰恰就像不放行到恶趣中的门板一样。
这里说,别人夺了你的财物,就像门板恰好把恶趣的入口挡住了一样——恶趣之门已被关上,理应值得庆幸。
为此,对他们应以舍施身体、受用与善根等方式来报答恩德,而不该嗔恨不悦。彼论又云:“我昔于有情,曾作如是害。”
不管遇到什么事情,当自己感到不悦意时,要这样想:我曾经这样损害过众生,所以今生会感受这样的痛苦。
今生中别人对自己的利养恭敬等制造违缘、抢夺受用等,这说明是我曾经在以往生世中对他们做过如此损害的报应,思维这一点也不应对他嗔恨。下文中的造成痛苦等也可依此了知。
下一科判中的痛苦转为道用,也可如此思维:别人给我带来各种痛苦,虽然想不起自己今生这样损害过他,但可能这是因为我前世造下的罪业,所以现在报应落到了我的头上。
此外,阿底峡尊者曾亲口说过:“千万不要嗔恨作害者,如果嗔恨作害者,那么如何修安忍呢……
当别人加害我们的时候,如果我们没有在自心上修持,反而跟他对着干,那安忍波罗蜜多是没办法成就的。
当弃利与敬,恒常断骄傲。”又说:“利养恭敬是魔的索链,因此要像小巷的石头一样扔掉。”
就像人们根本不会理睬路边的石头一样,大乘行者应以这样的态度来对待恭敬利养。因此,当自己的利养、财富受到损害的时候,佛子理应十分欢喜。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自己执著的衣服、鞋子、电脑、房子等财物被人夺走时,我们不但不生嗔恨,反而念《普贤行愿品》回向给对方,这对于凡夫来说恐怕很难做到。有时家里进了小偷,有些人都难以释怀,如果是别人硬抢的话,估计就更生气了。但是就算难以做到,作为修行人,我们还是应了知大乘佛法的精神,以此作为自己修学的目标。
喀绕巴格西也说:“利敬即缚索,障碍行福善。”
博朵瓦曾如此教诲道:“我们如果对任何财物都不执为我所,那么就会远离怨敌,无需造下嗔恨之业,自然也就能堪忍一些小事。无财时盗贼不会来,没有包袱就不会招来土匪抢劫。”
对财物的执著导致我们一直感受痛苦。如果没有财物,盗贼不会来偷窃,土匪也不会来抢劫。归根结底,是因为自己有财富、身体等祸害的根源,才招来了怨敌。
意思是说,拥有财产等自然招至怨敌出现,因此不应嗔恨他们。
就像《入菩萨行论》中所说,当别人打你的时候,虽然武器是别人提供的,但身体是自己提供的,所以,如果对敌人生嗔恨心,那同样也应对自己生嗔恨心。若不是因为自己有身体,别人也不可能打得到你。
同样的道理,虽然盗贼是外来的,但财富是自己提供的,如果自己没带钱包,别人就无物可抢,所以,罪魁祸首还是自己。
这里提到的一些修安忍的方法很是稀有。我之前在新西兰讲《入行论·安忍品》时,很多外国人觉得这种推理很有意思。在此之前,当嗔恨心起来的时候,自己怎么都控制不住,但学了这一品后,很多推理都极有帮助,所以他们对此感触很深。
金厄瓦格西以形象的比喻也说明了这一点:“譬如,若不设立靶子就无法射箭,射箭是由立靶子导致的,同样,以自己往昔的恶业树靶子,而招致了今生中受到他众所射的损害之箭,因此不应嗔恨他众。”这也可以应用在下文的痛苦道用等中。
这里只是说到财物,下文讲到痛苦道用的时候,涉及的痛苦会更多。这些痛苦一方面跟怨敌有关,另一方面也跟自己有关,所以不能完全怪别人。
人际关系不好时,稍微有点智慧的人就会想到:部分原因也是我自己的业力,假如自己没有造业,就不会有今天的下场。——这也是一种明智的思维方式。
再者,佛子无著仁波切又进一步指出:“以贪财物或嗔己,夺取自己所有物,一日维生饮食无,尔时我当忆此誓。”
别人以大贪心或大嗔恨将自己的财物洗劫一空,连维生一日的食物和资具都没有剩下,就如遭遇强盗或碰上战争,家中的一切全被抢光的此时,佛子应想:现在正是我修安忍、修菩提心的时候。同样,当自己遇到最难以忍受的事情时,我们也要想:现在正是我修行的最好时机。
应当想到所立下的利益作害者之誓言。
什么誓言呢?我曾经在诸佛菩萨面前发誓“从今天开始利益众生,不害众生”,现在应该想起这个誓言。利益作害者的时候到了,不应该再去追究,再去找损害我的人算账。
下文的意思也是同样。尊者又言:“某者携走我诸财,愿此受用身余物,自善悉成利此因,思此诚心作回向。”
假设某个人抢走了自己的所有财富,佛子不但不恨他,还要把自己的身体、受用和善根全都诚心诚意地回向给他。
他本人也是这般回向发愿,并且身体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