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解宝灯论讲解(2003年版)·第27课
对于同一外境,不同业力的众生会产生不同的见解和感受。本品主要分析众生是否存在共同的所见。“所见”是指众生感知到的外境,“能见”是指能对外境进行认知的眼、耳、鼻、舌、身、意等感官和心识。
荣索班智达和麦彭仁波切非常重视对共同所见的观察。通过分析不同众生的各自所见,便能理解净见量的道理。宁玛派对此尤为重视,麦彭仁波切在第六个问题中深入分析了此理,荣索班智达也曾专门撰写过论典探讨这一问题。
外境如何显现与众生的业障执著密切相关。比如,有眼疾者会将白色海螺看成黄色,而无眼疾者则会真实见到白海螺;贪欲强烈者见到美女时会将其视为悦意的对境,而远离贪欲的修行人则不会对她产生这种“好感”。
如果存在实有不空的共同对境,所有众生见到后都应产生相同的善恶心。但事实并非如此,在现实中,不同众生面对同一对境时,不一定产生相同的根识或者意识。
接下来要阐述的观察方法极为重要。
丙六(异境何为共所见)分四:一、缘起;二、遮破他宗;三、建立自宗;四、摄义。
丁一、缘起:
一水于各众生前,显现不同物质时,
同一碗水,在业感各不相同的六道众生面前,显现为铁水、脓、甘露等不同物质。
一碗水置于六道不同众生面前,他们各自所见迥然不同。地狱众生见为滚滚的铁水,接触后立即焚身煎心;饿鬼见为腥臭脓血,虽然饥渴难耐,却因恶心而无法饮用;人类与旁生将其视为清澈之水,饮之可以解渴;天人因为业障较轻,将其见为甘露,感觉清凉无比;修证深厚的持明者见为玛玛格佛母(五大即为五佛母,其中水为玛玛格佛母);无色界的众生,有者见为意识之流,有者则视为空性之境;而佛陀的如所有智见之,则是离一切戏论的法界,在尽所有智前,则呈现出清净的法界光明。
此处以水为喻来分析众生的“共同所见”。实际上不仅仅是水,世间万物均可这样类推。譬如,不同众生看见同一片雪地,人类感到寒冷刺骨,天人觉得舒适悦意,而饿鬼则依此感受无尽的干渴与痛苦……
从地狱众生直至佛陀之间,有情对同一对境的所见差异如此之大,正说明了“所见”本身因业力不同而显现各异。那么,在水的本体上,究竟是否存在一个“共同所见”呢?
接下来,麦彭仁波切将逐一破斥几种主要观点:一、认为水在本质上是共同所见;二、水之“湿性”为共同所见;三、不存在共同所见。
丁二(遮破他宗)分二:一、遮破具偏颇之承许;二、破许无有共同所见。
戊一(遮破具偏颇之承许)分三:一、破共同所见为水;二、破共同所见为湿性;三、应许观待之理。
己一(破共同所见为水)分二:一、说彼宗;二、如此承许则有过。
庚一、说彼宗:
有谓共见乃为水,见彼有境均正量。
有些人认为共同的所见境即是水,见到水的所有心识均为正量。
虽然佛经中对于共同所见的问题有过论述,但某些传承对此并未进行过深入探讨,而藏传各派的许多大德,对于这个问题比较重视,经常展开辩论。
他宗承许水为共同所见
有些大德认为,众生的共同所见应该是水,且见水的有境(心识)皆属于正量。
持此观点的其中一位大德,是藏地雪域三大文殊之一的宗喀巴大师。虽然宗大师的著作中并未详细地宣说此观点,但他在《入中论·善解密意疏》中对《入中论》的“鬼见脓河心亦尔”这一句进行解释时说:“如有善持明咒者,虽触炽燃铁丸而不烧手,将彼铁丸取于手中,身识虽亦缘彼铁触,然不生感觉极烧热相之识……如是烧触与不烧触,俱应许是彼一铁丸之触尘,二身识量,此一量所成立之触尘,非彼一量所成立者……如是于一河处,河之一分,由鬼昔业增上力故,见为脓血。河余一分,由人昔业增上力故,不现脓血,现为可饮可浴之水。彼二俱是河之一分,由饿鬼眼识量所成立义与人眼识所成立义,事体各别。”
由此可见大师的观点是,众生的共同所见应是水,只是水有许多支分,饿鬼见其中一分为脓,地狱众生见其中一分为铁水,天人见其一分为甘露……众生根据各自的业力与因缘,见其支分各异。
后来有些大德对此做了进一步分析,认为宗喀巴大师所谓“水之一分”应该是对人类众生而言,即以水为主体,在其上划分。
驳斥此观点
宗大师的这一观点受到了其他宗派,尤其是萨迦派大德的强烈反驳。如全知果仁巴在其著作《入中论释·遣除邪见论》和《辨中观见解》中,专门对这一问题进行了驳斥,如云:若六道众生所见均为水的一分,则此一碗水已经成为六碗,因地狱众生见到一碗铁水、饿鬼见为一碗脓、天人见为一碗甘露……各自都见到不同的对境,如此一来,喝一碗水时已经喝六碗了;或者,喝一碗水时根本不到一碗,因一碗水已然分为六分,故而所喝也仅为一碗水的六分之一,这些过失不可避免。
蒋扬噶旺罗珠等宗喀巴大师的几位弟子,后来对此进行了答复,但因其自宗确实承许各道所见均为水的一分,因此解释得比较牵强,并不令人满意。克主杰对此解释说:最初确实是水,但随着业力的显现,饿鬼逐渐把水见为脓。
然而,有人对此提出质疑:既然如此,那饿鬼在见脓之前见没见到水?如果最初并未见到水,就不能说水变为脓,只是饿鬼自己业力现前直接见为脓,这样就不能承认存在水的本体;如果见脓之前见到了水,那么这种“水变脓”的过程又是如何发生的?根本无法以教理成立。
实际上,想在外境中成立一种真正具自相的法是非常困难的。就像今天早上分给大家的豆腐乳,四川人可能觉得味道鲜美,而有些地方的人却觉得难以下咽。所以,真实的好与不好的对境并不存在。如果存在,每个人的感觉都应当一样,要么都觉得“很好”,要么都觉得“不好”,然而现实并非如此。
六道众生的业感千差万别、习惯和串习力各不相同,这导致他们的所见、所感差异很大。人类所见之水实际并不具备实有的本体,如果水的本体真实存在,那六道众生就不可能各自见到不同的对境。
庚二(如此承许则有过)分二:一、量与非量应成无差别;二、共同所见无法成立。
辛一、量与非量应成无差别:
若水少许有自性,则无正量与非量。
如果水有少许能以正理成立为共同所见的自性,并且众生见水的心识均为正量,那么六道有情各自所见就不存在正量与非量的差别了。
一碗水在六道众生前分别现为脓血、铁水等不同物质,但有些人却认为,脓等上面存在共同所见之水,此水并非心中的概念,而是外境中真实的存在,如饿鬼见到脓上存在水之本体,地狱众生见到铁水上也有水之本体,并且,见到水的所有心识均为正量。
在因明中,心中所想的水、石头等只是一个“总相”概念,并不能代表事物的本体。假如水有少许可以通过正理成立的自性,以此成为六道众生真实的共同所见,且众生见水的心识均为正量,那么正量与非量的差别就已不复存在。为什么呢?
从道理上讲,若人见水的心识被视为正量,那么饿鬼见脓的心识则为非量,因为后者业力习气较重。但如果水的本体真实存在,且每个众生都能如实见到,那么饿鬼和人类的心识彼此就没有正量和非量之分了。
麦彭仁波切在后文中指出:从净见量的角度衡量,确实有正量与非量之别,即上上所见为正量,下下所见为非量。从六道众生——天人、阿修罗、人、畜生、饿鬼、地狱众生的业感来讲,因为前前较后后业力轻的缘故,前前可以称之为正量。
如果按照对方观点,六道众生所见当中均包含水的一分,且每个众生见彼的心识都为正量。在此情况下,“彼是正量、此为非量”的区分就永远无法成立。因此,认为六道众生共同所见为水的说法根本不合理。
辛二、共同所见无法成立:
倘若各自有情前,现境悉皆不相同,
则如见柱瓶眼识,共同所见不容有。
倘若水在六道有情前所现的境相皆不相同,则如分别见到柱子与瓶子的眼识一样,不可能存在一个共同的所见境。
如果认为水是六道众生的共同所见,那么所有众生面前呈现的应该都是水。但事实上,同一碗水,地狱众生见为铁水,饿鬼见为脓血,天人则见为甘露,六道众生所见截然不同。
有些人可能会认为,脓血、铁水、甘露都是液体,这些液体中必然包含水的成分。这种理解是错误的,我们讨论的并不是物理学上关于液体和固体的区分,也不是分析液体的化学成分,而是在辨析:人类所见清净之水,是否在地狱和饿鬼界的铁水和脓血中存在?
事实上,此清净之水与脓血、铁水等的本性完全不同,应当被明确区分开来。就像一个人见到柱子,另一个人看到瓶子,显然不能说二人看到了同一个东西。若要说有共同所见,那到底是柱子还是瓶子才是所谓的共同所见呢?又如,在藏地,有些人看见牦牛,有些人看见山羊,难道能说牦牛是所有人的共同所见吗?显然不行。同样,脓血、铁水、水和甘露等并不是同一种物质,如果是,那饿鬼就不会饱受干渴的折磨了;我们每次喝水就成了喝脓,这显然非常荒谬。
可见,六道众生共同所见为水的说法,根本站不住脚。
己二(破共同所见为湿性)分三:一、说彼宗;二、以理破斥;三、此许不容有。
庚一、说彼宗:
有谓共见为湿性。
还有些人说:共同的所见是湿性。
有些人认为,六道众生所见的甘露、脓血、铁水等,皆具有湿的本性,因此应承许这种“湿性”为六道众生的共同所见。
实际上,这只是一种粗略的说法,并未考虑到无色界众生所见的意识与虚空,以及持明者所见的玛玛格佛母等境界。
这种观点最早源于班钦索照的教义,他是宗喀巴大师的弟子。尽管班钦索照的名气非常大,但格鲁派和宁玛派中的很多人并不主张学习和修持他的教法,因为他专注于念修“修单护法神”。而历史上关于修这一“护法神”的争议颇大,国内外许多高僧大德均认为念修此“护法神”会导致今生来世不吉祥,《钦则益西多杰传》中也有相关的论述。
班钦索照在其《中观总说》中提出了共同所见应为湿性的观点。宗喀巴大师四大弟子之一的蒋扬夏巴,也持有类似看法。此外,克主杰在其《中观总义·善缘者睁眼论》中也承许这一观点,认为尽管地狱、饿鬼、旁生等六道众生所见不同,但湿性部分应被视为一切众生的共同所见。
下面,麦彭仁波切运用理证对此进行有力的驳斥,指出这一观点的不合理之处。
庚二(以理破斥)分三:一、以现为多种而破;二、以未周遍而破;三、观察一异体而破。
辛一、以现为多种而破:
共同所见仅湿性,不灭真实而存在,
现多不同所见境,一者现见另未见,
水脓等基为何者?
如果承许“湿性”为共同所见,认为此湿性在六道众生前不灭而真实存在,那为何它会现为水、脓等多个不同的所见境,并且一者被现量见到时,另一者却未被见到,除了其本身以外的现基湿性到底是什么呢?
六道众生所见的外境迥然不同,一道众生所见的对境,另一道众生根本见不到。比如,地狱众生所见的铁水,是人类无法察觉的;而人类所见之清水,是饿鬼无法见到的。
因此,对方所承许的共同所见之湿性究竟是什么呢?如果这种湿性仅仅是心中浮现的一个总相,那么因明与中观经典都一致承许,总相只是心中的概念而已,根本不是真实的外境。
事实上,六道众生的所见除了水、脓血、铁水等本身以外,根本没有所谓的现基湿性。在如此截然不同的对境中,根本无法安立一个共同的湿性。
辛二、以未周遍而破:
此外空无边处众,如何会见湿性境?
此外,无色界的空无边处只是显现虚空,怎么会见到一个湿性的对境呢?根本不可能。
无色界空无边处、识无边处的众生,整日安住在禅定心识当中,所见除了虚空和意识以外,无有任何他法。对于他们而言,共同所见之湿性又在哪里呢?其所见的虚空之中怎会存在湿润的本性呢?显然不可能。
因此,对方将湿性视为共同所见的观点,根本无法成立。
辛三、观察一异体而破:
湿性若与水一体,则脓等物不能现,
除水等外不同体,任何湿性不可得。
如果湿性与水是一体,那么除了显现水以外,脓等所有其他物均不能显现;如果除了水等以外存在一个异体的湿性,则此湿性无论如何也得不到。
此处是通过观察湿性与水是一体还是异体进行分析。如果承许共同所见的湿性与水无二无别、本为一体,那么除了显现水以外,脓等任何其他物质都无法显现。由此,饿鬼不应该见到脓,天人也无法见到甘露,地狱众生也无法见到铁水,所见理应只有水,因为湿性与水无二一体之故。然而,对于地狱众生、饿鬼、天人等而言,其各自都有不同的所见。
如果认为除水之外,存在一种异体的湿性,那么这种湿性理应被具眼识者所见,然而,任何众生皆未见过这种湿性。按照因明的说法,此时已具有了“可见而未得”的过失。
譬如,前方有一个瓶子,具眼识者理应能看见此瓶,若未能见到,便可推断此瓶不存在。同样的道理,若承认水以外存在独立的湿性,则理应以眼识能观察到,但现实却是,人、旁生、饿鬼、天人等任何众生均未见过这个独立存在的湿性,由此可知,此论断并不合理。
总之,若承许湿性与水是一体,便无法解释为何会有水之外的显现存在;若认为湿性与水是异体,即独立于水而存在,则缺乏现量成立的证据。
庚三、此许不容有:
各自不同所见前,共同所见不能有,
共同所见之事物,不可能现不同故。
所以,在各自不同的所见前,不可能成立一个共同所见。共同所见的一个事物,也不可能有各种不同的显现。
对于同一碗水,不同有情所见各不相同:有些见为脓血、有些见为甘露,有些见为虚空,还有的见为玛玛格佛母。正因为所见不同,所谓的“共同所见”之湿性便无从成立。
就像如果一个人见到的是瓶子,另一个人见到的是柱子,第三个人见到的是虚空,那么他们三人所谓的“共同所见”到底是什么呢?显然既不是瓶子或柱子,也不是虚空,因为必须是三人所见相同的事物,才可称之为共同所见;若各自所见截然不同,怎能承许有一个共同所见呢?
再者,在业感相同的众生面前,水只能共同现为一种事物,除此之外,不可能有其他不同的显现,比如,对于业感相同的人类而言,面前除了显现水之外,不可能有脓、铁水等其他显现。因此,所谓共同所见之湿性,根本不能成立。
实际上,有关这方面的道理,一方面确实非常甚深,但另一方面也并不是很难理解。诸高僧大德为了接引不同根基的众生,在显现上做出了非常精彩的辩论。
在麦彭仁波切这部殊胜论典中,针对这一问题做了详尽的剖析。我们依此可以打开思路,轻松理解这些深奥的道理;如果仅凭自力,将很难理解其中的甚深意义。
以上已经破斥了“水为共同所见”以及“湿性为共同所见”的两种观点。接下来,继续进行剖析。
己三、应许观待之理:
观待安立所见外,若许堪为观察基,
则须成立为实相,如何观察不应理。
在观待而安立的水、脓等不同所见之外,如果承许有一个经得起观察的共同所见之基,那么此法必须成立为胜义实相,可是,无论如何观察都不应理。
在“观待而安立”的脓、水、甘露等所见以外,如果按照对方所许,存在一个真正经得起观察的共同所见之基——水或湿性,那么此法就应该成为胜义实相。也就是说,若通过胜义理观察,依然无法将其遮破,便应承认其真实存在,可称之为共同所见。然而,无论通过教证还是理证进行观察,水或湿性都不可能成为实相。
在大乘教义中,尤其在中观和密宗教法中,“观待而安立”的概念至关重要。一切法都可称为“观待而安立”,以水为例,观待人而言,它是水;观待饿鬼而言,它是脓血;观待天人而言,它是甘露。而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不论是饿鬼所见之脓,还是天人所见之甘露,皆因其各自不同的业感而显现。因此说,万法皆是观待而成立,并无真实法可言。既然如此,六道众生就不可能有一个实有的共同所见。
从另一个角度讲,假如对方所许的共同所见——水或湿性,是能经得起胜义理观察的实相,那么六道众生面前就已经现前了实相,如此众生都已然成佛了,因为能如理如实见到法界本性之故。然而现实是:三界众生不要说成佛,连菩萨的果位尚未获得,他们所见之法根本经不起胜义量的观察。
总之,将水或湿性视为真实共同所见的观点,无论以教量还是比量的角度进行分析,都不能成立。
戊二(破许无有共同所见)分二:一、略说;二、广说。
还有一些宗派认为根本没有共同所见。在藏传佛教中,并无明显持此观点的宗派。后来一些学者分析认为,持此观点的应是中观瑜伽派,因为他们认为外境并不存在。
己一、略说:
若无共同所见境,则如唯识需承认,
无有外境识为境,此种观点不合理。
如果认为没有共同的所见境,则如唯识宗的观点一样,必须承认外境不存在,是心识由习气牵引而现似外境。然而从真实意义上讲,这种观点也不合理。
认为“六道众生没有共同所见境”的观点也不能成立。为什么呢?
大乘唯识宗认为,万法皆由心所造,除了自身明清的心识外,外境并不真实存在。如果否认六道众生有共同所见境,就不得不认同唯识宗的观点——“无有外境识为境”,也即山河大地等一切外境皆不存在,它们只是阿赖耶识的习气成熟后显现出来的种种景象。然而,究竟而言,这种观点也站不住脚。
关于“唯识无境”的观点,诸多大乘论师持有不同的看法,辩论颇为激烈。比如,月称论师在《入中论》中,以教证和理证破斥了唯识无境的说法,而圣天论师在其著作中,则引用了龙猛菩萨《大乘二十颂》的教证,承许此观点。麦彭仁波切与无垢光尊者对此也各有阐释。无垢光尊者在《如意宝藏论》《心性休息大车疏》中,通过教证与理证进行了深入辨析,否认外境是心,但承认是心的显现。此外,清辨论师在《般若灯论》和《中观宝灯论》中也分别表达了自己不同的看法。
尽管这方面的辩论很多,但一般来讲,暂时可以将万法抉择为心,究竟而言,所谓的心也不成立。
总之,如果对方认为无有任何共同所见,其观点便与唯识宗如出一辙。下面将进一步分析其不合理的原因。
己二、广说:
如同无有诸外境,能取之心实亦无。
所取能取此二者,世俗显现相同故。
如同外境不成立一样,内在能取的心实际上同样不成立,因为能取、所取二者在世俗谛中平等显现之故。
随理唯识宗认为外境并不存在,而心识则真实存在。然而,依照中观的推理方法进行观察,若外境不存在,心识也应如外境般不存在。
月称论师在《入中论》中,通过对瑜伽师修白骨观一事进行观察,破斥了唯识宗的观点和包括梦境在内的各种比喻。他逐一驳斥了这些比喻,并强调说:若外境不存在,则心识也应不存在。因为在世俗显现中,能取之心与所取之境是平等存在的,如果心识存在,那外境必然存在;反之,若外境不存在,心识又从何谈起呢?
唯识宗常以梦境作比喻,月称论师对此驳斥说:在梦中,外境与心识是同时显现的,醒来之后,梦中的外境与心识皆不复存在。如颂云:“若谓如梦当思择,若时我说梦无心,尔时汝喻即非有。”通过月称论师对梦境喻的深入剖析,我们可以看清此观点中的矛盾与不合理之处。
唯识宗承许万法唯心造,即认为外境是心识习气的显现,虽然外境并不存在,但心识是真实存在的。然而,这一观点在深入观察后并不合理。为什么呢?因为在众生的迷乱境界中,所取外境与能取心识必定同时存在,两者显现无有任何差别;而在胜义谛当中,外境与心识则俱不存在。《入中论》云:“总如所知非有故,应知内识亦非有。”可见,若我们眼前所见的山河大地等外境不存在,那么能取的心识也理应不存在。
此外,如果承许外境即是心识本身,还会面临无垢光尊者在《大圆满心性休息大车疏》中所发的种种太过。比如,若外境的山被火焚烧,那么心识也应当被火焚烧,而这显然是说不过去的。
事实上,即便唯识宗认为外境是心识习气的显现,他们也不得不承认,从暂时名言现相的角度来说,心识与外境应当同等成立。因此,对方“无有共同所见”的观点,显然不能成立。
于诸显现若观察,二取不应分有无,
如有现境然虚妄,心识亦不成立故。
对于任何显现,若以胜义理进行观察,说二取中有能取无所取、将其分割开来都是不合理的;在名言中,色等所取境虽有显现,实际却是虚妄的,同样,能取心识虽然显现,但也不能成立。
若衡量名言现相,无论对能取心识,还是所取外境进行观察,都应承许二者皆存在;若以胜义量分析,则应承许二者均不成立。因此,不应将其划分成一有一无,这种区分是不合理的。
从教证来讲,月称论师在《入中论》中说:“无色不应执有心,有心不可执无色,般若经中佛俱遮,彼等对法俱说有。”意思是,如果承许无外境,则不应执著有心识;如果承许有心识,则不应执著无外境;若根据第二转法轮《般若经》的教义,佛陀将外境与心识都抉择为空性;若根据《俱舍论》的观点,则应同时承许外境和心识存在。由此可见,无论在胜义谛还是世俗谛当中,若承许外境不存在,而承认能取心识实有,即将二取分为一有一无,已明显违背了佛陀的教理。
若以理证进行分析,将能取心和所取境分为一有一无也不合理。因为所取境的显现虽可见,但其本体却是虚妄不实的。只要进行深入观察,便能逐一遮破外境的本体。心识亦是如此。能取心识虽有显现,但若详细剖析,其本体同样虚妄不实,无法成立。
总之,根据教证和理证,应承许在名言现相中外境和心识都存在;在胜义中二者皆无自性,均不成立,而不应该认为六道众生在世俗中没有任何共同所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