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细微因果深理
◦ 没钱就去当乞丐
◦ 专款专用
◦ 不该拿的分文不取
◦ 不要打狗
◦ 自他交换
◦ 供养谁功德大
◦ 该得的可以接受
◦ 诽谤大德也是舍法
◦ 谤法也是舍法
・第15节・ 没钱就去当乞丐
说到僧财,通常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佛陀曾讲过:“具戒解脱行者我开许,未守护者丝毫不开许。”也就是说,如果是具足戒律的人、在此基础上通过修行使相续解脱的人,是可以开许享用信财的,但不是每个人都有这个资格。
虽然我们不具备清净戒律及解脱的功德,但正如人们常说的“经忏师的本事在嘴上”,我们在接受信财的时候,口中还是要认认真真地诵经回向。
包括分念经钱,这些问题都需要严谨。我说这些也是为了你们。对我一个人来讲,这是无关紧要的事。
如果你没参加念经,但同样领了一份信财,甚至拿了两份三份等等,这是在造许多大劫无法从无间地狱中解脱的业。千万不要这样!
没钱的话,去乞讨也比这要好得多。说到乞丐,米拉日巴应该是带头人。乞丐去乞讨很正常,谁也不会说什么。
・第16节・ 专款专用
如果施主的供养包括居士,那么就有居士的一份。但像给沙弥、比丘供斋之类的,居士就没有资格享用。这个问题,我们经过反复分析讨论,基本可以确定。
听说居士林前几天念经,得了一点钱,如果分的话,每个人分不了多少,所以就放到了“放鱼款”里。但是,这可以吗?这是成了善法还是罪业呢?只有佛陀与僧众才可以确定,其他人是无法断言的。
《百业经》中说:夏季的收入,却在冬季分;冬季的收入,却在夏季分;供养佛像右侧的,却用于供养左侧;供养左侧的,却用于供养右侧。如此一来,就算是比丘也要感受痛苦,纵然经历成百上千尊佛出世,也无法解脱。这样的公案,在《百业经》等佛经中是有记载的。
所以,你们绝对没有权利这样做。施主想供养谁,就必须供给他。如果是供养僧众的,那就分发给僧众。如果是供养放生款的,“我们不用来放生,让僧众吃掉”,恐怕没有一个懂道理的人会这么说。
如果居士有不能决定的事情,必须由四位比丘以上的僧团有理有据地评判,不能像做生意一样随随便便说“这样是好的,这样是有利的”。
・第17节・ 不该拿的分文不取
不管你是谁,如果没有参与念经,就不要领取信财,否则会犯根本戒。
千万不要公开拿取或背地盗窃僧财。只要你具足沙弥戒以上的清净戒,就好好地参加集体诵经,那佛陀也开许有你的一份。如果没有念经,就不能领信财,否则,后世将堕入金刚地狱。
对于信财,且不说自己任意享用,就算是给别人,也有非常严重的大罪。但是,对于病人,他的那份需要提前预留出来。不仅是病人,护理病人的人也同样可以领取。当然,除了病情严重的人以外,大家身边不要有许多护理者,中断他们的闻法传承,这对你们也不好。
・第18节・ 不要打狗
你们不要用石头打那些家畜和流浪狗!
我去年也说过,你们可能觉得我太心软了。我本来就是一个有心脏病的人,也许是因为这个而心软的。但我不是在假装,你们打狗,基本上跟用石头打我没什么差别。
当然,这里是僧众聚集的地方,不是狗聚集的地方,狗不应该被带到传法的现场。如果有人能把这里的流浪狗带到别处去养,带走一只,我们僧众就给他念一亿遍观音心咒。
让僧众想办法减少流浪狗,还是困难重重的。因此,大家一开始就不要养狗或喂狗。但是这里现有的流浪狗,你们不要打!
小孩子们认为打狗是英雄,但实际上,并不是在狗身上逞威风就能获得英雄的称号。按照佛教的上等标准,勇于消灭烦恼敌人的,那才是英雄;按照世间法则,消灭敌人则称得上是英雄,这在《格萨尔王传》中仙巴大臣唱的道歌里也有。所以,希望你们不要再打这些狗了!
・第19节・ 自他交换
从今以后,只要你们打狗,就和打我一模一样。
有的僧人装英勇,用大大的石头如雨点般打到狗身上,我实在无法忍受。这听上去像是假装的,但是当你们在那边打狗的时候,我的心真的真的很痛。它们也是我的责任,拜托你们了!
牧区来的那些在家人,我们没法控制,他们会打,也没办法。三恶趣众生恒常都在感受痛苦,我们也无能为力。但是,那些属于我的眷属、把我当成上师的人,对一切众生都不能加害,尤其是不要打我们周围的这些老狗,不要伤害这些众生。谢谢你们,拜托了!
确实,有时候一想到浊世众生因业力显现的痛苦,似乎坐都坐不住,特别是亲眼见到、亲耳听到,就更难受了。
想想每一个进入屠宰场的牲畜,都因为业力而感受痛苦,真的很可怕。它们在牧区被收购上来后,到达目的地之前,一直被装在车里,上下嘴唇都被铁钉钉着,据说这样不咀嚼就不会瘦。到了屠宰场,它们感受到的各种痛苦,除了时间短以外,恐怕和地狱的痛苦没什么区别。一想到它们,心脏病都要发作了,但对此也无计可施。
・第20节・ 供养谁功德大
依靠佛、法、僧三宝所造的恶业,是一切恶业中最大的,而且大多是现世现报。假设今生没有报,它是顺次生受业,死后必定立即受报。反之,供养三宝,哪怕只是少量,也能培植广大福德。
尤其是,与供养佛陀、佛法相比,供养僧宝的功德更大,因为僧宝集三宝于一体。
若供养佛像、舍利塔等,虽有供养的功德,但没有享用的功德,而供养僧宝,既有供养的功德,也有享用的功德。哪怕是供养微薄的资具、一口食物,基本上今生就能成熟果报。而且,也不是今生受报后就完竭了,乃至没有成佛、没有证觉之前,一直会出生广大的果。
僧宝是积福的圆满福田。如果能将自己所拥有的财物做供养,哪怕只是一点点,也会有意想不到的功德和利益。
・第21节・ 该得的可以接受
财务部门在分配念经钱时,一定要特别注意。我看了你们关于诵经的规则,念经的人似乎并没有认真念。你们还是要好好念啊!
你们当中,如果不能念很长时间的经,作为精进闻思的人,只是简单地念诵,佛陀也是开许的。如云:“供养三界亦不足。”就是说,对戒律清净、闻思勤奋的人,供养三界的财物也不多。
集体诵经时,大家要积极参与。我最近也跟你们讲过,领信财时不要说妄语,否则就真的犯了根本戒,会造下堕入恶趣的可怕恶业。一方面是偷盗,第二方面是享用僧财,第三方面是狡诈骗取,这很可怕。当涉及僧财时,一定要小心谨慎!除非你是一个戒律清净、精进闻思的人,否则不要随便享用信财。
有时候我心里会浮现出这样的想法:有的人一辈子都在吃黑财,真的挺可怕。只要造下与僧众有关的恶业,就是在造大恶业,这与往生极乐世界绝对背道而驰,不知道会不会堕入三恶趣。我们活着的时候要注意这些问题,否则,所谓的死亡无常,不知何时就会来临。年少的、年老的,不一定谁先死,死亡的外缘也是不定的。
那什么是对死亡有益的法呢?就是信心、悲心、实修大圆满法。这些可以让你以后不再流转三有轮回,没有比这更好的了。每个人都必须下功夫勤修。不管你是谁,都应该尽心尽力修持这些法。
・第22节・ 诽谤大德也是舍法
如果造了舍法罪,一定没有解脱的机会,这是特别要谨慎的问题。
那什么是舍法罪呢?诽谤菩萨,也是舍法罪。我们完全不知道菩萨到底在哪里,所以对待每个人都要慎重。出家人中有菩萨,在家人中也有菩萨,甚至动物群里有没有菩萨,我们也不得而知。
譬如,过去有个人去五台山,文殊菩萨请他捎一封信给达西,信中写道:“达西大菩萨:您以此身份利益众生已圆满,今当前往东方现喜刹土。”那人去了成都一带的一个城镇,四处打听,却根本没有一个叫达西的人。最后,有户人家说,他家养了一头猪,名叫达西,明天就准备宰了。那人不知道菩萨在哪里,于是把信放在了那头猪面前。猪用嘴巴拱开信,看完就死了。
这样的菩萨,在各种飞禽走兽中都有。菩萨发愿时也念诵“愿成鸟兽城中乞”,还发愿转生为受赞叹者、被诋毁者、病人、说法者等。甚至在妓女和屠夫中,也有许多菩萨。
为此,严格来说,对一切众生都不应该取恶名、说过失,否则将成为舍法罪之因,这是非常危险的。
・第23节・ 谤法也是舍法
对于甚深的法,如果你觉得它不是正法,对正法生邪见而进行诽谤,这都是舍法业。
比如,我们这些闻思的人,为了维护宗派,以贪执自方、嗔恨他方的心,说新派的观点不合理,或者噶举派的观点不合理、觉囊派的观点不合理,等等,这都是舍法罪。
说这话的人,藏地在家男女中一般不多,就是出家人里有。不过,在过去新派与旧派僧团不和的时候,他们下面所属的在家人也跟着造下了很多舍法罪。所以,不可诋毁正法宗派。
当今时代,真伏藏师与假伏藏师、真成就者与假成就者非常多,凡夫人无法分辨是真是假,因此应该不破不立,并保持中立。正如《经庄严论》中所说:“意罪自性恶,非理色非理,疑法何须说,等舍善无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