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圆满心性休息讲解(2001年版)·第53课
我们正在讲业因果品中能依的业,业分十种自性罪业,其中身三业和语四业已经讲完了,今天开始讲意三业。
庚三、意业:
意之三不善业:
贪心图财欲己有,同分贪他闻等福,
害心嗔恨损他众,同分不利生嗔心,
邪见常断无因果,同分增损等倒见。
贪心、害心和邪见,每一个都有其本体和同分,首先讲贪心。
怀有他的资财等若是我的该多好的想法,即是贪心,心怀愤恨暗想对方的多闻等福德若为我所有该多好,为其同分;损害他众的念头即为害心,不愿饶益其余众生并且心生嗔恨为其同分;诽谤业因果堕于常断边即是邪见,对正法及如理讲法的善知识等进行诽谤为其同分。
这里说,诽谤正法和善知识不算邪见,而是邪见的同分。因此,若有人言说上师的过失,这是邪见的同分。
《俱舍论》中云:“贪心颠倒图他财,害心即于众生嗔,视善不善不存在,即是所谓之邪见。”
若认为善业与不善业都不存在,这是邪见。
《众生分辨经释》中云:“嗔他多闻等福为贪心之同分;
对于他人的多闻具财等福报心生嗔恨、心不悦意,并贪求自己获得,这是贪心之同分。
不乐利他且怀嗔恨为害心之同分;诽谤善知识、正法与他众为邪见之同分。”此处仅仅说诽谤正法与善知识是邪见的同分,
教证中说诽谤善知识与正法是邪见的同分,但实际上此罪业相当大。
而《般若八千颂》中说:“须菩提,积谤正法之业者即堕入恶趣转生为邪见众生,
此处“邪见众生”指恶趣众生,造过诽谤正法恶业的人将会直接堕入恶趣,转为邪见众生。
于无间大地狱受苦,直至为火坏劫出现时,方转生于他世间界诸大地狱中,至为火坏之劫出现时亦有其余……”
诽谤正法之人转生在无间地狱,时间是一中劫,直至末劫火毁坏无间地狱时,业力还没有受完,这些众生又转移到他方世界的各大地狱中,如同人间有些监狱被损坏时,犯人又搬到其他监狱一样。
如今,诽谤显宗法的人不多,而汉地有些法师和学术界的人却在诽谤密法。不过这种现象也情有可原,介绍密法的相关资料的确不多,他们根本不了解密法的历史与来源,所以认为密法不合理。这些人确实很可怜,获得人身十分不易,他们却依靠人身造下这么大的恶业。诽谤正法的罪过相当大,我们应该让他们明白这些道理。
其中宣说了此类人将受无量痛苦。《寂灭定幻经》中云:“纵经数多劫,身五百由旬,彼头亦五百,每一头上有,不少五百舌,一舌上耕犁,不少五百数,极炽而耕作,诽谤罪业致。”
经中说,诽谤正法之人会在数多劫中转生为这样的众生:身体宽五百由旬,有五百个头,每个头不少于五百个舌头,每个舌头上耕犁的数量不少于五百。这是由诽谤正法的罪业所导致。
通过这些教证就能非常清楚地了知,若随意下结论言说高僧大德的过失,用舌头、语言诽谤佛法,罪过相当大。因此,我们平时在辩论、讨论正法时,应当谨慎因果。
《宝积经》中云:“迦叶,吾与同吾者方能认定法与补特伽罗,凡夫不可认定法与补特伽罗。否则,会堕落之故。”
释迦牟尼佛对迦叶说:“我与如我一样获得佛果者,才能认定法的内容与人的相续如何,而凡夫人根本无法了知,因此最好不要妄加评价,言说他人过失,否则会堕落。”这个教证在藏传佛教中被频繁引用,甚至连从未闻思修行过的藏族老乡也经常如是劝告他人:“不要诽谤别人,像释迦牟尼佛那样的人才能了知他人的相续。”
在日常生活中,有些人的行为是正是邪的确难以分辨,有时表面上看是很坏的人,但实际上他是菩萨或佛的应化身。
我在南方时,曾有新闻记者采访我:“当前在中国佛教界有些非常不如法的现象,不知这会对佛教造成什么影响?您作为佛教界人士,如何看待这类现象?”
我当时回答说:“从国家政策的角度来说,某类现象肯定不合理,但作为佛教徒,我们不参与政治,如果从佛法的角度而言,我没有资格评价别人、言说他人的过失。众生的根基无量无边,诸佛菩萨的化现也是无量无边,或许对方是菩萨示现为外道等形象来度化众生也很难说,所以我不敢随意评判。”
大家应该将释迦牟尼佛的这句教言铭记于心——只有我与等同于我的境界之人,才能认定法和补特伽罗,凡夫最好不要评价他人,会堕落之故。
丁三(果报)分三:一、略说自性;二、各自分类;三、彼等摄义。
戊一、略说自性:
宣说十不善业之果报:
境心意乐加行劣,行十不善之果报,
异熟果与等流果,增上果及士用果。
此等不善业是由对境不善、等起(即动机)不善、意乐不善、加行不善而产生的,
无论哪种不善业,当它发生时,所接触的对境不善、最初的发心不善、意乐不善,加行也不善,十不善业通过这样的途径产生。
诸大论中说其果报有异熟果、等流果、增上果。窍诀论中说在此三果基础上,加上士用果,共有四种。
四果是窍诀论中说的,《俱舍论》中也是同样的观点。《俱舍论》很重要,涉及佛教中许多关键问题。
戊二(各自分类)分四:一、异熟果;二、等流果;三、增上果;四、士用果。
己一、异熟果:
小品不善转旁生,中品不善转饿鬼,
大品不善堕地狱,感受异熟之苦果。
不善业的异熟果分大、中、小品,众生根据罪业的大小不同,而分别转生到三恶趣。
《念住经》中云:“以此等小品不善之异熟果将转为旁生;如是以中品不善转为饿鬼;以大品不善堕入地狱。”
无垢光尊者此处未对颂词作详细解释,只是引用了一个教证。我记得《入中论自释》中也是根据十种不善业的大小不同,而将罪业分为大品、中品、小品。
己二(等流果)分二:一、同行等流果;二、感受等流果。
庚一、同行等流果:
同行等流果,即前世喜欢做什么,今生也喜欢做什么,比如有些人从小喜欢读书,便可推知他前世应是读书人;有些人从小喜欢杀生或偷盗,表明此人是猎人或偷盗者的“转世活佛”。
等流分二同行果,经说所行同其果。
等流果分二种:同行等流果与感受等流果,首先讲同行等流果。佛经中说:自己以前喜欢做什么,今生的行为也与此相同,即同行等流果。
《百业经》中云:“因为行不善业之串习力而于后世中亦依不善、行不善、转为随行不善业者。”
因为往昔行不善业的串习,而于后世依不善、行不善、转生为造不善业者,这属于同行等流果。如果这辈子喜欢闻思修行,下一辈子也会延续这种习气。堪布阿琼幼年学“嘎喀嘎啊”时,老师还没有教之前他就已经念出来了,老师不高兴:“我还没有教你为什么要念呢?”可见,有些高僧大德存在前世闻思修行的同行等流果。
庚二、感受等流果:
感受等流果,指今生转生善趣时感受前世所造罪业的果报。
佛说感受等流果,虽已获得诸善趣,
亦成短寿多病者,资具贫乏敌共用,
夫妻丑陋成怨仇,多遭诽谤受他欺,
眷仆恶劣不和睦,所闻粗言成诤语,
语言无力辩才微,贪欲强烈不知足,
不求饶益他害处,极为狡诈具恶见,
十恶依次各具二,此为感受等流果。
十种恶业中,每种恶业都具有两种感受等流果:杀生的感受等流果是短寿、多病;偷盗的感受等流果是资具贫乏、财产与怨敌共同享用;邪淫的感受等流果是丈夫或妻子长相丑陋、成为怨仇;经常遭受诽谤、受他人欺骗,这是妄语的感受等流果;眷属恶劣、不和睦,这是离间语的感受等流果;经常听闻粗言,并且自己所说的语言常常成为诤论之处,这是恶语的感受等流果;语言没有威力、辩才微小,这是绮语的感受等流果;贪欲强烈、不知足,这是贪心的感受等流果;得不到任何饶益、时常被他人陷害,这是害心的感受等流果;极为狡诈、具足恶见,这是邪见的感受等流果。
《百业经》中云:“……一旦转到天界、人间,也是以杀业所感而成短寿多病者;以不与取而感资具乏少且与怨敌共用;以邪淫所感夫妻不悦意且与他(她)人共享;以妄语所感多遭诽谤且为他众所欺;以离间语所感眷仆恶劣且互不和睦;以粗语所感闻不悦耳之语且成争论之言;以绮语所感言词无力且辩才不定;
“辩才不定”是指某人不具辩才,迷迷糊糊的。
以贪心所感贪欲强烈且贪不厌足;以害心所感不寻利益且成损害根源;以邪见所感持执恶见且成十分狡诈者。”
这是《百业经》中讲的,往昔行持十种不善业,今生会感受此等果报。
《宝鬘论》中云:“杀生感寿短,(损害多灾难,)偷盗乏受用,邪淫敌共享。妄说遭诽谤,两舌亲叛离,粗语闻恶声,绮语言无力。贪心失所望,嗔心招怖畏,邪见生恶执。”
此教证中每种不善业只讲了一种感受等流果。
己三、增上果:
增上果,是指所造之不善业来世成熟在环境上,而非成熟于自身。但有些经论说,增上果不仅成熟在环境上,也会成熟于自身。此处主要是讲业如何成熟于外在环境上。
成熟外境增上果,不净依他起即时,
杀生环境极贫瘠,树叶花果饮食等,
力微损寿难消化。不与取生畏惧处,
庄稼果实不成熟,常遭霜雹饥灾荒。
邪淫生于粪淤泥,污秽不堪恶臭境,
狭窄悲惨不悦意。妄语生于畏不合,
财富不稳受欺境。离间语业所生处,
深渊狭谷悬崖等,凹凸难行不悦境。
粗语生于盐碱地,瓦砾荆棘枯树干,
尘土飞扬劣果蔫,令人不喜粗糙处。
绮语生处果不熟,不长稳住季颠倒。
贪心生处果等少,糠多见贤时节变。
害心生处稼苦辣,王蛇盗匪野人等,
自然灾害众多境。邪见生处无宝源,
药树花果极鲜少,无有依怙无亲友。
这些增上果是依照《摄抉择论》中所说而述。《辨中边论释》中说:“根据外境不同,善业亦增上。”
颂词的内容是根据《摄抉择论》中的观点而叙述。《辨中边论释》中说:“根据外境的不同,善业也会增上。”
由此可知,十不善业也可以成熟于内心。
一般而言,增上果成熟于外境,由《辨中边论释》中的教证可推知:十种不善业不仅会成熟于外境上,还会成熟于内心。比如前世爱说粗语,会转生到盐碱地,内心也会产生与之相应的痛苦。其他一些论典则主张,增上果全部成熟于外境。
己四、士用果:
不善业之士用果,所作增上生痛苦。
不善业的士用果会令痛苦越来越增上。
《略念住经》中云:“愚痴之士造罪,其后罪业复增上而受剧苦。”
戊三、彼等摄义:
本科判是上面所讲四种果的总结。
总之自性十不善,何人行此如服毒,
以大中小生剧苦,当勤弃之如怨仇。
无论何种身份的人,造作自性十种不善业后就像服了毒药一样,以大、中、小不同层次的罪业,一定会产生剧烈痛苦。因此,我们应当像舍弃怨敌般舍弃十种不善业。
《毗奈耶·教诫圣者嘉哦耨品》中云:“不善业如毒,微小亦生大苦故;
不善业如同毒药,所造之不善业虽然微小,但却会产生极大的痛苦。
不善业如野人,摧毁善资故。”
不善业如同野人,会摧毁自己所造的善根和资粮。
因此,应当精勤弃恶从善。《宝鬘论》中云:“当以身语意,断诸不善业,恒常奉行善,此说三种法。”
因此,我们应当精勤断除三门的不善业,并行持善业。《宝鬘论》中说:“我们应从身、语、意着手,断除一切不善业,且三门恒常奉行善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