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圆满心性休息讲解(2001年版)·第52课
由于是清净本性身智等之因,故而称为无漏真实义阿赖耶;
阿赖耶从法界方面无有可分,但从清净本性三身五智依靠阿赖耶的角度,可以称为无漏真实义阿赖耶。
由于作为轮回所依,故而立名为有漏种种习气阿赖耶。
从轮回万事万物的现象依靠阿赖耶的角度,可以称为有漏种种习气阿赖耶。
所依事是一本体(法界无分类),是以能依法分类而安立不同名称的,
所依法界没有分类,是以能依法分类而安立为无漏真实义阿赖耶与有漏种种习气阿赖耶。关于有漏与无漏,许多人认为罪业才称为有漏,其实有漏法中也包含善业,例如,那些未被智慧和大悲摄受的善法,就称为有漏善法。
此理与《现观庄严论》中所说的“由能依法异,故说彼差别”相同。
这是在讲法界和种姓,比如声闻种姓和大乘种姓是从能依法方面分的,而非从所依法方面区分,所依都是法性。空性本身没什么可分的,但可将证悟空性的智慧分为三乘。
意思是说,有垢染的阶段根据清净每一所净垢染时的佛性或如来藏而安立不同的名称也是合理的。
每个众生在不同阶段时,烦恼障和所知障的障垢深浅不同,以净除不同阶段中的垢染而将佛性或如来藏安立为不同的名称。比如《宝性论》中将佛性分为清净、不清净、极不清净三种阶段,其实佛性的本性上没什么可分的,但从遣除佛性的垢染方面可以分。同样地,将如来藏分为有漏、无漏等,从所依方面没什么可分的,是从能依方面分的。
如《密严庄严经》中云:“愚者虽分别,月有盈与亏,然月无盈亏,普照大小洲。
愚者认为月亮有盈亏——十五是满月,初一是新月,但其实月亮的本体并没有盈亏,只是由于月亮的运行等多种因素导致人们认为其有变化而已。
如是诸愚夫,于阿赖耶识,恒分别增减,彼乃无始佛。
同理,愚者认为阿赖耶有增有减、有常有断,其实它是众生无始以来的佛性、佛界,所以没什么可分别的。
诸法之本基,为慢等习气,分别所染污,异转则无漏。
诸法的本基本来清净,可是被傲慢等各种习气和分别念所染污,待染污全部得以清净后,才能获得真正的无漏智慧。
则获无漏相,彼等恒稳固。”
乃至未能见到诸法本性之前,由众生自己的分别念所创造的理论有很多缺点,人们有时认为如来藏常有,有时又认为它是无常的,有时说阿赖耶识清净,有时又认为它不清净……如同盲人摸象般,各自说法不同。获得了无漏智慧相时就会明白,如来藏和阿赖耶的本体不会有盈亏或增减,这时的境界便已真正稳固,无有常断之分。
意思是说,虽然月亮本体上无盈无亏,但随着日期,而于四大洲中照射似有增减。同样,尽管于心性光明本性中成佛无有自相苦乐,但因为流转轮回而感受善趣恶趣等不同苦乐。
真正的心性光明本体中,没有自相的苦乐与增减,一切都是平等离戏论的,但因为众生流转于轮回中的善趣、恶趣,从而感受不同的苦乐。
倘若修炼本性实义,即是所谓的“趋至阿赖耶本义”。
凡夫位时虽然有各种迷乱显现,但如果能好好修持,证悟自心的本性时,就能到达阿赖耶本义中,获得佛的果位。
关于阿赖耶中所现的阿赖耶识与七识聚的内容已宣说完毕。
这以上主要是讲所依方面,阿赖耶和阿赖耶识以及七识之间的关系都已经讲了。
意识由于无明迷乱而积业,如经中云:“意者为主极迅速,诸法之初意先行。”
这个教证好像出自《涅槃智慧经》,上师如意宝在《直指心性注疏》中引用过,包括无垢光尊者在内的很多高僧大德都喜欢引用。
关于意识由于迷乱所染而积业的道理,在此经中说:“心识非常主要,它最为快速,诸法的根本是心识,最初也是心识先行。”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首先它是迷乱的因,无论是造恶业还是造善业,最初都以意识为主导,所以它是最根本的。为何佛教着重强调修心?因为调伏自心是一切的根本,心若能调伏,一切就都解决了;若心没有调伏,什么问题都无法解决。
且不说什么高深的证悟,平时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我们的心比较堪能、调顺,当天的所作所为便会很顺利;而当心情不佳时,似乎凡事都不尽如人意。所以,一切与自己的心确实有很大关系。以各种方法调伏自心,这便是最好的修行。
佛教的调心法门非常殊胜,大家在学佛过程中不要退失信心,如果你对于有些道理不太清楚,可以提问并与同行道友、善知识们进行讨论。
由于没有认识本性无变圆成实而产生遍计所执法,也就是在依他起心识上出现各种不清净的迷乱相,
因为没有了知心的本来面目,从而在依他起心识上产生世间各种迷乱的显现。
要想断除如梦般的轮回迷乱也必须通达心性圆成实,
如果想断掉轮回各种贪嗔痴的迷乱显现,必须要通达心的本性,即是唯识宗所说的圆成实,大圆满所说的觉性。
通过修持无倒之道——生圆次第方便智慧可以如实现前本基如来藏,因此应当了达此理。
我们通过修持无倒之道——生起次第、圆满次第及无上大圆满的窍诀,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现前如来藏本性。因此,有缘者必须要通达上面所讲述的道理。
这以上业之所依已宣说完毕。
总而言之,业的所依处就是阿赖耶,只是关于阿赖耶有不同的说法。下面讲业的能依。
丁二(能依)分二:一、宣说根本无明;二、宣说不善业。
业的根本是无明。科判很关键、很重要,可以帮助我们理解法义。
戊一、宣说根本无明:
现在宣说能依之业:
一切诸法之所依,业之根本即无明,
本体三毒贪嗔痴,所生三有黑白业。
一切诸法的所依就是业,业的根本是无明,无明的本体就是贪嗔痴三毒,依靠贪嗔痴产生黑业、无贪无嗔无痴产生白业,众生以黑业和白业流转于三界轮回。
由于最初没有了达光明心性的本来面目而成为二取迷乱之基,进而迷乱为轮回中的一切众生。
最初没有了达心的本性,出现迷乱显现,成为轮回中的众生。
《般若摄颂》中云:“所有下中上有情,佛说皆由无明生。”
佛陀在《般若经》中说:“一切有情均由无明而生。”
下等恶趣众生、中等人类、上等天众均由各自业力而感受种种苦乐,
上、中、下等六道众生都由各自的业力而感受不同的苦乐。
这一切的根本即是无明,由此产生与之相应的三毒、与这相应的不善业,以及随福德分善业的轮回乐果。
这一切的根本就是无明,有了无明以后产生相应的三毒、不善业,及随福德分善业的乐果。
戊二(宣说不善业)分二:一、宣说分基;二、宣说分类。
己一、宣说分基:
以善业获得善趣享受安乐,以不善业转生恶趣遭受痛苦。此处宣说不善业。
令堕轮回上下趣,十不善业各自现,
十不善中次第分,身三语四意三业。
善业、恶业令众生分别转生到善趣与恶趣。十种不善业中,身业有三种,语业有四种,意业有三种。下面具体讲述。
什么是不善业呢?不善业就是能令众生从善趣堕入恶趣唯受痛苦的十不善业,其中杀生、不与取、邪淫三种是身不善业;妄语、离间语、绮语、恶语四种是语不善业;贪心、嗔心、邪见三种是意不善业。
只要是佛教徒,肯定能分清十不善业,刚入佛门的人不一定清楚吧。
己二(宣说分类)分三:一、身业;二、语业;三、意业。
庚一、身业:
宣说身之三种不善业:
故意无误杀他众,同分殴打等害命,
不与取即盗他财,同分狡诈受他财,
与他所属行邪淫,同分非处不净行。
“故意无误杀他众,同分殴打等害命”,杀生是指故意、无误地杀害众生。若是在走路时不小心踩死小虫,由于并非故意为之,所以没有真正的罪业。其同分是指与杀生较为相近的行为,例如用棍棒殴打他人等。
“不与取即盗他财,同分狡诈受他财”,不与取即偷盗,是指以贪心盗取他人的财物,其同分是指以狡诈的行为取受他人的财产。
“与他所属行邪淫,同分非处不净行”,邪淫是指与他人的妻子或丈夫有不恰当的行为,其同分是指于非处或非时行不净行。
对于乃至蚊虫蜂蝇以上的众生,明明知道却故意断其生命即是杀生,殴打责打等为其同分;
对于小至蚊虫以上的众生,若明明知道它是具有生命的有情,却故意断其命根即为杀生。同分是指与杀生较为相近的殴打等行为,但加行、意乐等并未圆满,没有杀生的全分罪业。
盗窃他人财产即是不与取,其同分为以缓和的方式令他人给予财物;与他人之夫或妻、自己的亲友作不净行,以及在其他根门、非处、非时进行交媾即是邪淫,其同分用手指等在彼非处作淫行。《俱舍论》中云:“杀生即是故意中,无误杀害他众生;不与取以力暗窃,他财据为己所有;欲想前往非行处,所行邪淫有四种。”《众生分辨经释》中云:“近似真实者,与彼之分相同,所生之果与彼相似。即以棍棒殴打等(为杀生之同分);依承侍受取他财等(为不与取之同分);自以肢根勤行等(为邪淫之同分)。”
此处是说,同分与其所生的果也较为相似,例如,杀生同分与杀生的果报相似,偷盗同分与偷盗所生的果报相似等,依此类推。下面讲语业。
庚二、语业:
语之四不善业:
妄语骗他知词义,同分直言欺他心,
离间言说挑拨语,同分他言复传离,
绮语恶论无稽谈,同分无关非法语,
粗语刺伤他心言,同分令他不悦语。
妄语是指故意欺骗他人,其同分是以直接的语言欺骗他人;离间语是指言说挑拨他人关系的语言,其同分是指通过其他途径,例如让他人在中间传话,从而达到离间他人的目的;绮语是指讲说对自相续无有任何意义的增长贪嗔痴的恶论,以及言说无稽之谈,其同分是指言说与解脱无关的毫无意义的语言;粗语是指刺伤他人心的言论,其同分是宣说令他人不悦的语言。
这些是通过语言而造业,故而称为语业。言说改变他人之想法的不真实语即是妄语,见到以直言可欺骗对方便言说为其同分;
言说改变他人意向、不真实的语言叫妄语,以直言来欺骗对方为妄语之同分。
有些人习惯于说谎,今天说过的话,到明天又变成了另一种说法,这样的行为很不可靠。平时经常有人向法王反映事情,对此,法王有自己的辨别方法:若有人今天向法王反映某事,法王会在明后天将此人召来,要求其再次陈述,若他反映的情况不属实,那他就会忘记之前说过的话,临时编造出另一套说辞。我们最好还是要说真实语,如果有特殊密意时,可以适当调整。
口出挑拨他人关系之词为离间语,一人所说之语到另一人前漫说为其同分;
“这个人对你不好,那个人很坏……”口中言说挑拨他人关系的语言即是离间语,其同分是指随便将一人所说的话语带到另一人面前宣说。
供施诗韵等以及违背正法的各种无稽之谈为绮语,谈论与时间毫不相干的话语是其同分;
有关外道的供施,或是世间的唱歌、跳舞等,违背正法的贪嗔痴方面的语言叫绮语。
不悦耳并刺伤他人之言为粗语,虽然动听却令他人不悦之语是其同分。
表面上听起来很好听,但其实会令人心生不悦,这是粗语的同分。
《俱舍论》中云:“妄语即转他想法,词义明显被了知。离间即为分他者,染污性心之词语,粗语则指刺耳语,所有染污皆绮语。”《俱舍论释》中云:“虽是直言亦为欺骗之性,是妄语的同分;如其所说而言告他人为离间语的同分;与时无关之语是绮语的同分;虽动听却令他人不悦即是粗语的同分。”